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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全县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 实施方案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2-22 11:40 来源: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应急发202129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全县2021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

实施方案

各乡镇安监站、非煤矿山企业:

根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全市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吕应急发【202131号)要求扎实抓好我县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工作实施行动,切实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制定我县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治理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排查行动取得实效,县应急局成立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工作领导组,对全县非煤矿山安全大排查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和督查检查。

: 张瑞宾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武昀霖 县应急局安监一股股长

员:安监一股全体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局安监一股,负责制定大排查行动方案,收集、汇总、上报相关材料。

三、时间安排

从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至年底。

四、排查整治范围

本次大排查范围:全县所有非煤矿山企业。

  1. 排查重点内容

1、企业安全机构建设不健全、安全制度执行不严格的行为。

2、以建代采、以探代采等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3、违规使用火工品等非法违法行为。

4、违规爆破和动火作业等违法行为。

5、企业违规发包转包工程、存在以包代管等行为。

6、对生产生活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未进行治理的行为。

7、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投入不足导致隐患治理不到位的行为。

8、地下矿山执行“三专两探一撤”制度不严格的行为。

9、外包工程无资质的行为。

10、违规使用非阻燃材料、违规使用干式制动无轨胶轮车和未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设施的行为。

11、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和不能正常使用的行为。

12、地下矿山通风、测风制度执行不严格的行为。

13、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不严格,井下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法行为。

六、工作方式

(一)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整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大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本次安全生产排查内容,认真查找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和地质灾害隐患并认真进行整改,将自查自改结果及时报告县应急局。

(二)乡镇安监站全覆盖检查。各乡镇安监站要对辖区内长期停产、停建及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大排查整治活动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向县应急局上报。

(三)县应急局督查检查。县应急局将对全县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查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设和生产行为,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按照“六严禁三严格”要求进行处理;对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将提请县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七、工作要求

(一)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要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全力推动大排查工作的开展。

(二)各非煤矿山企业要统筹兼顾,将安全生产大排查行动与本企业的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与2021年度复工复产、汛期安全生产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大排查行动,确保安全生产。

(三)各乡镇安监站和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上报大排查工作进展动态情况,于每月15日将全覆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企业自查自整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向县应急局上报。

中阳县应急管理局

202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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