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规范中阳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
退单管理的通知
各三级站: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提升12345热线服务的意见》(国办函〔2025〕66号)及《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功能的若干规定》,扎实推动企业群众诉求处办,切实提升工单办理质效,健全“接诉即办、闭环管理、精准高效、群众满意”的热线工作体系,现就我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单退单管理工作,制定规范如下。
一、退单范围
依据**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规定/**上级文件(文号+名称)不属于本单位法定职责。
二、退单时限
承办单位收到工单后,对派单有异议的,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退单操作,未在规定时限内退单、退单未通过审核的,承办单位即为首办责任单位,必须主动联系诉求人、现场核实、牵头协调、限期办结,不得推诿;涉及多部门的,首办单位要主动会商、联合处置,确保诉求闭环解决。
三、退单要求
退单时要及时告知县热线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统一退单模板(见附件)填写退单依据、理由,明确诉求应归属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退回。
四、退单审核
县热线中心对退单申请要严格审核,重点核查退单理由是否充分、依据是否合法有效、归属单位是否准确;对理由不充分、依据缺失、推诿扯皮的退单,一律予以驳回,由原承办单位限期办理;对多部门退单、多次退单事项,及时提请县政府协调处办,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