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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批发〔2026〕5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4-01 17:10 来源: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2026年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现就做好  2026  年中阳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登录网址http://www.jszg.edu.cn)。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2.现场确认时间:202647日至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现场确认地点: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专区

4.本次拟参加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请前往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自行办理,具体认定情况请咨询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户籍在中阳县的社会人员。

2.持有中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县户籍人员。

3.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二)中阳县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县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留存复印件)。

2.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留存复印件)。

4.驻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中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  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明确标注“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中阳县教育局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学段科目、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详细内容请登录“中阳县政务服务网”首页查询,或关注“中阳县政务通”微信公众号,回复“教师资格认定”获取相关信息。

四、咨询联系

中阳县政务服务中心教师资格认定专区

咨询电话:0358-5300656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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