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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管发〔2025〕30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3-21 16:21 来源: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成立登记中阳县宁乡镇升辉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批复

中阳县宁乡镇升辉社区卫生服务站筹备组:

你们拟成立登记中阳县宁乡镇升辉社区卫生服务站申请及有关材料均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具备法人条件,准予成立登记。

中阳县宁乡镇升辉社区卫生服务站登记后,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所登记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与管理,随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按期进行年度报告。

今后如变更法人、办公地址、名称,须另行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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