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推行“一受理双承诺免评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山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办法》、《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和《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推行“一受理双承诺免评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全面落实“承诺制”改革和“清单之外无评审无勘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立项阶段审批流程,经研究,决定在政府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推进“一受理双承诺免评审”改革试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审批权限范围内由县级预算安排资金且投资规模原则上在600万元以下(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复杂除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对符合免评审要求的项目,以“可研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终身负责制+编制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双承诺”的模式简化程序、压减时限、提高效率,同时对可研报告资料的合法性、合规性、合标性、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承诺负责,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服务效能。
二、双承诺。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分别承诺,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需按照国家、省、市编写大纲要求编制,满足相关设计规范。
三、免评审。可研批复相关股室对编制单位资质、咨询人员资格、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做到“一次受理、两方承诺、一文批复、一天办结”。
四、信用约束。对于未按照承诺或立项审批要求实施的项目,造成的相应后果由项目建设单位承担;编制单位未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编制文本、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的,项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纳入失信管理“黑名单”。对纳入“黑名单”的项目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所申报项目采取严格审查制度,两年内不再适用行政审批部门承诺制审批政策。
五、不适用免评审情形。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上以及600万元以下建设内容、技术方案复杂,对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公众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技术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决定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由可研批复相关股室提出建议,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评审勘验股组织评审。
本文件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