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建企业、项目:
现将《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完成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4月2日
2024年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根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精神,努力实现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制定建筑施工2024年安全监督检查计划: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倒》、《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定制定本计划。
二、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行为监督
对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在施工现场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和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相关安全责任情况。
监督执法
监督组每次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监督检查后,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记录》并由监理、施工方签字;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不安全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并根据山西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扣分,记入工程各方主体不良行为档案。
安全监督起止时间
收到行政审批局推送的施工许可证告知函,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召开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提出安全监督要求,开始实施安全监督。
工程项目因故中止施工的,在接到建设单位申请,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发放《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监督机构对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施工合同中列明的施工任务结束,或工程基本完工、大型机具和作业人员撤场后,监督机构即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签发《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之日起结束监督。
安全监督方式
采取随机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查阅施工过程有关文件资料和现场实体情况、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反馈检查意见、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工程项目整改落实等。
安全监督频次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原则上在基础、主体、装修三个阶段每阶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抽查,且在正常施工期间每月的抽查次数不少于一次。
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监督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件,起重运输机械设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特殊专项作业队伍的资质资格证书;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验收合格证。
监督检查专项安全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
检查以下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是否编制专项安全组织设计、方案(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有无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土方开挖;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3、模板;4、起重吊装;5、脚手架工程;6、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8、拆除爆破工程;9、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施工安全评价
施工进行到以下各形象进度阶段,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评后,监理方依照进行安全检查评价:1、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围蔽、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2、达标评价:地下室深度不足3m或无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至第三层楼面时;市政工程完成工程量为50%时;3、结构施工评价:结构封顶时(高层建筑每五层评价一次);市政工程每3个月评价一次;4、装饰施工评价:在外脚手架拆除前。工程竣工验收前由住建局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进行工程竣工评价并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报告》。
对事故预案和事故报告的监督要求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
应向监管部门告知和登记的主要事项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安监站提供登记手续。安全网、钢管脚手架扣件、漏电开关等进场后告知监督组进行监督抽检。
施工用电设施、起重吊装和垂直运输设备投入使用时,脚手架搭设首层后,深基坑和人工挖孔桩开挖时以及进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施工单位应及时告知监督组,以作重点监督。
监理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评价后2天内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监督组。
对安监站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有关责任方必须立即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并由监督组进行复查。
三、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安全监督管理站站长:崔志杰
根据监管项目,安监站划分两个安全监督管理小组。
一组:
武 剑 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宋冬冬 安全监督站成员
贺建忠 安全监督站成员
二组:
刘君杰 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段艳明 安全监督站成员
任朝鹏 安全监督站成员
刘 巍 安全监督站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