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住建发【2023】19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属事业单位、相关股室、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抓好排查整治。
附件:《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5·07”临县火灾事故和“5·08”汾阳市火灾事故教训,加强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防范遏制亡人伤人事故,从本质上整治全县高层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中阳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安委字【2023】2号),制定工作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掌握投入使用高层建筑的基本情况,采取针对性综合治理措施,力争实现安全整治“四到位、四提升”,以良好的建筑安全环境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即:督促建筑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提升自我安全管理能力;开展部门联合精准执法、重典治患到位,提升建筑行业风险防控能力;安全机构人员、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到位,提升各类突发事故的救援处置能力;安全防护应知应会等科普知识宣传培训到位,提升公众的应急避险和自救逃生能力。
二、整治时间
2023年5月12日至12月1日。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包括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重点是居民小区、中小学校、办公楼、写字楼、医疗机构、体育场馆、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场所、景区、商场、车站等人员集中场所的高层建筑。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住建局成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高志伟局长任组长,李瑞明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局属事业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房产股,承担县领导组办公室工作和职责范围内的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
五、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供水。重点整治高层建筑供水管网维护、巡查管理不到位,用户私自改动管道等问题。
分管领导:李瑞明,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供水服务中心
(二)高层建筑供热。重点牵头整治高层建筑供热供气管网维护、巡查管理不到位,用户私自改动管道、报警装置等问题。
分管领导:李瑞明,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中钢热力公司
高层建筑供气。重点整治高层建筑供热供气管网维护、巡查管理不到位,用户私自改动管道、报警装置等问题。
分管领导:李瑞明,责任股室:公用事业股,责任单位:国兴燃气公司
高层建筑结构安全。重点整治高层建筑结构构件变形破坏、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违规改造、装修、破坏承重结构,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脱落风险,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不合格建筑材料等问题。
分管领导:李瑞明,责任股室:质监股
高层建筑物业管理。督促物业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分管领导:李瑞明,责任股室:房产股,责任单位:房产服务中心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12日至5月13日。
研究细化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并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14日至5月19日)。对照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问题,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及隐患台账。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在5月9日至5月12日联合消防队、电力公司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辖区内高层建筑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产权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联合督查检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对自查自纠阶段排查整改不到位、发现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相关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四阶段,整治整改阶段(6月1日至12月31日前)。对要继续加强日常管理,防止问题隐患反弹。组织研判高层建筑风险隐患,梳理汇总此次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效和经验,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局属事业单位、各相关股室要高度重视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局属事业单位、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树牢安全意识,主动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标准规章制度,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三)加强宣传,共同监督。各局属事业单位、各相关股室要广泛宣传高层建筑应急避险应知应会、自救逃生等科普知识,不断提升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