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住建发【2022】8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相关单位:
为确保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真正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中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请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
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2年4月7日
中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根据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吕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吕住建发(2022)7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住建局关于持续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灾后恢复重建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农房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力做好受灾农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及时完成各项问题整改,确保农民群众住房安全。
二、工作内容及时限
(一)已享受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政策的农户住房
1、房屋质量安全。对房屋所在场地安全情况、墙体是否存在开裂现象、地基受降雪解冻消融后的稳定性、土窑洞是否有开裂破损、土体是否松动、窑体前后接口是否开裂等方面进行核查,确保灾后农房重建修缮质量。
2、“一户一档”资料。对户主身份信息、农房受损情况(间数、面积、房屋受损照片)、评估鉴定情况、修缮加固方案、开工登记表、检查记录信息、竣工验收表等进行内容进行核查,务必确保档案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3、入住和资金拨付情况。对改造后符合入住标准的房屋要积极组织农户入住,坚决杜绝危房住人的情况发生。房屋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农户“一卡通”账户或集中修建的施工方账户。
4、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各乡镇要积极与县审计局对接,及时沟通核实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排查整治。
时间安排:4月15日前完成对已享受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政策农户的住房质量安全和“一户一档”档案资料的“回头看”,并提交问题清单;5月15日前完成对“回头看”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
(二)未享受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政策的农户住房
对未列入本次保障范围的受损农房,各乡镇要建立整改台账,指导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对长期不住人的房屋采取设立警示标牌、围挡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逐项销号。
时间安排:5月15前完成对未享受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政策农户的自建居住用房安全情况的“回头看”工作,并提交问题清单;8月31日前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
(三)农村两类重点房屋
重点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中的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包括出租)、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农房以及初判(或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进行质量安全及整治情况“回头看”,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进行逐项销号。
时间安排:5月15前完成对农村两类重点房屋的“回头看”工作,并提交问题清单;7月15日前整改完成,并提交整改报告和整改台账。
三、工作开展方式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采取先乡镇自查、后住建局抽查的方式组织进行。
(一)乡镇自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我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的实施主体,要根据《中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回头看”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要重点核实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治到位、信息录入是否真实完整,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二)县级抽查
县住建局将根据工作情况对各乡镇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进行抽查,现场核实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和农房排查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并抽查相关档案、工作台账及信息系统录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始终牢记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保障农户住房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地扛起来、具体细致地落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强化忧患意识、底线思维,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抓住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因灾受损农房重建修缮工作的关键环节,将工作抓具体、抓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乡镇要迅速行动起来,统筹安排,做好沟通协调,压实乡镇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分管领导的分管责任、村居委负责人的具体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在每月15日报送排查整治情况,直至任务全部完成。
(三)提高工作质量。各乡镇要严密组织自查工作,确保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隐患整改精准、果断、及时、到位,形成从排查、发现到化解的工作闭环和责任链条。对抽查中发现的排查不彻底、信息录入不准确、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要督促有关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对发现的履职不力、工作迟缓、排查不实、虚假整治、推诿扯皮等问题,将严肃严厉督查问责,从严追究责任。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四办法一标准”,规范履行开工登记、竣工验收等流程,提升农村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水平。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要以此次“回头看”为契机,对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进行住房安全警示教育,督促其认真执行认真整改,全面压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农房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房屋使用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安全防范,努力把风险控制在暴露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