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推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中阳县司法局将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7月11日(星期二)全天: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培训地点
中阳县司法局会议室
三、参训人员
中阳县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派驻狱警、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
四、培训内容
时间 | 培训内容 | 参加人 |
9:00-12:00 | 社区矫正工作实操 | 全体参训人员 |
15:00-18:00 | 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撰写与整理规范 |
五、有关要求
1.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上午8:30-8:50、下午14:30-14:50签到,不得无故缺席。
2.提高思想认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社区矫正专职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的根本措施来抓,保证人数,不得缺席。
3.严肃培训纪律。参加培训人员务必要端正态度,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做好培训记录,明确工作流程,掌握矫正知识,确保做到学有所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共同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
附:中阳县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人员名单
中阳县司法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时间: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部门 | 电话 | 备注 |
1 | 王月梅 | 女 | 中阳县司法局 | ||
2 | 王卫东 | 男 | 派驻狱警 | ||
3 | 曹晓霞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4 | 牛慧琴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5 | 王 琼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6 | 任姣姣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7 | 任 桢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8 | 王 桠 | 女 | 社区矫正中心 | ||
9 | 王彩艳 | 女 | 宁乡司法所 | ||
10 | 杨海军 | 男 | 宁乡司法所 | ||
11 | 高 菲 | 女 | 宁乡司法所 | ||
12 | 刘燕燕 | 女 | 宁乡司法所 | ||
13 | 武莎莎 | 女 | 宁乡司法所 | ||
14 | 崔春燕 | 女 | 金罗司法所 | ||
15 | 柴江卫 | 男 | 金罗司法所 | ||
16 | 贺 鹏 | 男 | 金罗司法所 | ||
17 | 张慧琳 | 女 | 金罗司法所 | ||
18 | 党丽婷 | 女 | 武家庄司法所 | ||
19 | 王小红 | 女 | 武家庄司法所 | ||
20 | 许 翔 | 男 | 枝柯司法所 | ||
21 | 李 军 | 男 | 枝柯司法所 | ||
22 | 冯 娟 | 女 | 下枣林司法所 | ||
23 | 刘文生 | 男 | 下枣林司法所 | ||
24 | 宋伟伟 | 男 | 下枣林司法所 | ||
25 | 李 超 | 男 | 暖泉司法所 | ||
26 | 高建武 | 男 | 暖泉司法所 | ||
27 | 张英杰 | 男 | 暖泉司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