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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3-03-13 09:55 来源:中阳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法办2023﹞1

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相关单位:

《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的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政法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阳县委全面 中共中阳县委政法委

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阳县公安局 中阳县司法局

中阳县信访局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221

(此件公开发布)

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中阳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从2月中旬开始,在全县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以刀刃向内的勇气、自我革命的决心,坚决整治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培养一支与党同心同德的法律服务队伍,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平安中阳、法治中阳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的范围为在我县执业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专职律师及非法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的从业人员。

三、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1. 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通过网络、媒体、社交平台等对案件发表不当评论,发表不实之词等行为。私自收案、私自收费,违规执业。变相收取律师服务费以外的其他费用,采取分解收费项目等方式乱收费。

采用诱导、欺骗等方式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在征地拆迁等群体性案件中,鼓动、教唆当事人以不正当方式表达诉求、激化矛盾。利用网络、媒体、社交平台进行虚假、不当或误导性宣传。

不按规定开具合法票据。不尽职尽责,不认真准备案件材料、不按时参加庭审,因过错导致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重大遗漏或者错误。通过虚假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与办案机关、政府部门有特殊关系等,诱使当事人签订委托协议等。

  1.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行为

假借法律服务侵害民生利益,扰乱涉及民生领域的法律服务秩序;没有专门的法律执业经历,在诉讼活动中因专业能力欠缺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为获取“代理费”竭力鼓动当事人仲裁、打官司,甚至煽动闹事,对社会和谐稳定产生负面影响;打着律师旗号的公民代理人,败坏律师声誉,贬低律师职业形象等行为。

四、阶段举措

整治活动为期三个月,从2023220日开始至519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20--224日)

县司法局制定“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工作方案,对活动进行深入细致安排,并于224日前将方案经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签署并出台印发。司法局负责强化督促落实,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方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为本次活动提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25--419日)

各部门对照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治理任务、治理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巡查、考核、督查、执法,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司法局于各乡镇开展讲座、现场咨询、张贴公告并发放宣传单等物品;于律师、法律服务者队伍开展正风肃纪教育并签署承诺书;利用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标语、融媒体等媒介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摸排、走访将整治活动做深做实。

(三)巩固提升阶段(420--519

一是分类梳理,台账式管理。对查纠出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细化措施、逐项整改。二是及时总结报告。要及时总结整顿情况,形成有做法、有问题、有分析、有举措的总结报告。三是坚持对账销号。根据查纠出来的问题,找到长期没有解决好的死角盲区,找准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中的短板弱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活动中查实的情况,加强追责问责力度,通过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正风肃纪、警示震慑。

五、整治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政法委牵头,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各乡镇共同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新格局。成立中阳县“严厉打击非法法律服务 净化公共法律服务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雁斌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 勇 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刘永强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大钧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冯建国 信访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瑞宏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游得强 宁乡镇副书记

张 瑞 金罗镇副书记

张旭东 枝柯镇副书记

刘艳军 武家庄镇副书记

宋振中 下枣林乡副书记

刘海明 暖泉镇副书记

成 员:王月梅 司法局副局长

党丽婷 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杨小雁 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股长

石香莲 司法局公职律师

刘新伟 山西唯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郝瑞莲 信访局办公室主任

王小龙 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三中队队长

徐国俊 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徐大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协调、推进工作。

(二)强化分工职责。司法局负责做好工作指导、检查走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收集整理非法法律服务线索摸排台账并上报领导组。协调各部门、乡镇落实领导组工作指示。要坚决防止活动流于形式、质量不高。开展活动的同时派驻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优秀律师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坐班,为来访群众提供专业的公共法律服务咨询、导引、初审等服务。坚持依法、规范、文明、热情等服务原则,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免费法律服务。

信访局负责做好行动中各类信访渠道的线索摸排,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营造依法有序、文明的信访氛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营业执照、非法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公安局负责对拒不配合、阻碍执法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的非法法律服务情况摸排并及时上报,定期将宣传、走访等工作进度反馈至领导组办公室,配合领导组组织开展培训、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领导组不定期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修正纠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开展此次活动是加强法律服务者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是增强服务者职业荣誉感、责任感的重要举措。要把专项治理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服务者参与“清化收”专项工作、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等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要把查摆问题、正风肃纪、整治违规、清除毒瘤贯穿始终,要把改革创新、完善制度机制贯穿始终,把握工作重点,掌握进度节奏,做到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保证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注重宣传引导。结合此次活动,要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选树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形成声势,帮助广大群众认识和理解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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