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司发﹝2021﹞3号
中阳县司法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司法所:
为落实《吕梁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吕司办【2021】7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宁的新春佳节,坚决防止刑满释放人员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根据县司法局党组部署,现对做好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排查管控
(一)持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排查工作,重点排查人户分离的刑满释放人员,对排查出近期返乡的帮教对象按照卫健部门要求进行登记、隔离,详细了解掌握其思想状况及家庭、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加强疫情防护知识宣传,精准把控安置帮教对象行为动向和身体状况,严防其脱管、失控。
(二)重点排查涉恐、邪教、黑、恶、爆等刑满释放人员,各司法所要认真组织安全稳定排查,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走访,尤其掌握涉恐、邪教、黑、恶、爆等刑满释放人员的思想行为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和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三)落实帮扶措施,各司法所认真组织贫困刑满释放人员情况排查,联合所属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特困人员春节慰问帮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
二、做好春节期间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工作
春节期间,各司法所要同监狱部门做好衔接配合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县局在收到预释放人员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属地司法所,司法所提前通知刑满释放人员所属地政府及其家属,做好居家隔离思想准备对接成功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要求其进行核酸检测,协助村(社区)按要求从衔接之日起对其全家进行隔离14天,隔离期间若发现其本人或家属有类似疫情发热症状,及时与我县疫情防控部门联系,做好配合检查或治疗的思想工作。
三、加强请示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
春节期间,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安全稳定零报告制度,做到有事随时报,无事报平安。发生紧急重大情况,严格按规定及时报告,坚决防止瞒报、漏报、错报和迟报等问题发生。要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科学配置力量,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确保遇有突发情况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四、切实做好舆情管控工作
各司法所要密切关注司法行政负面舆情,切实加强负面舆情信息监测、收集、报送、处置工作,做到提前预警、及时掌握、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引导、牢牢掌握主动权,防止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
中阳县司法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九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