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林业局第四届森林草原
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各林场及局属各股室:
为切实做好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我局制定了《中阳县林业局第四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宣传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情况将纳入年终防火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第四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中阳县林业局第四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中阳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中阳县林业局
第四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
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同时春耕生产、农事烧荒等用火已全面展开,随之清明节、五一临近,焚香烧纸祭祖、踏青等活动给森林防火带来严峻挑战,为进一步做好防火宣传月及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我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本次活动主题为“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林草部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第一道工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坚决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林草资源安全。
二、时间安排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和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
(二)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山西省人大出台的《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意见》《中阳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等政策文件;
(三)深入宣传国家森防指、国家林草局、省森防指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深入宣传省应急厅、林草局、公安厅、民政厅等省森防指成员单位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和重要举措,近期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等;
(四)深入宣传森林草原资源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森林草原防火对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危险性,森林草原防火预警信息及响应措施,预防森林草原火灾重要措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常识,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及野外用火的有关规定;
(五)深入宣传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先进经验,发挥教育警示作用。
四、宣传形式
(一)坚持常态化宣传。把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纳入日常工作,持续不断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强化常态化宣传。通过制作播放公益广告、微视频、发送提示短信、互动小程序等,及时播报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报预警及防火常识,坚持不懈提高群众防火意识。以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做好集中宣传与常态宣传相衔接,把一个月的集中攻坚转化为全年防火期的常抓不懈,把活动经验转化为管长远、管常态的有力举措。
(二)突出重点宣传。结合春夏林草火灾风险隐患特点,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大力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突出做好农事用火高峰期、重要节点多发期、重要会议敏感期的集中宣传以及“五头”“五口”“五边”等重点地段警醒宣传。特别是在清明、“五一”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针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宣传,对进入林区施工作业人员、旅游人员、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宣传,积极营造氛围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环境。
(三)结合主题宣传。紧抓林区、景区、企业、农村、学校、家庭等主要宣传阵地,结合宣传主题,持续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六进”行动,积极开展普及法律法规、文明祭祀等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通过文艺汇演、防火课堂、模拟演练、短剧再现等形式,使防火宣传更加年轻化、趣味化、生活化、故事化,最大限度调动全民参与防火的积极性。
(四)强化警示宣传。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的警示宣传,通过讲解、展播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分析事故原因和教训,报道案件查处结果,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的典型事例和模范人物,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对防火工作开展不力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依法用火治火的观念意识。
五、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当前森林防火工作及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的特点,全县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0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一)3月5日前各乡镇、各林场负责把《中阳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5日前各乡镇、各林场必须召开森林防火会议,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决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防控野外用火。
(二)3月5日前各乡镇对辖区内的痴、呆、傻、牧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三)3月10日前各乡镇、各林场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10日至4月10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四)协调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五)森防指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六)各乡镇、各林场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15日—3月22日,县林业局会同各乡镇、各林场利用宣传车播放《森林防火条例》和《中阳县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当前,随着气温快速回升,春耕备播等农事活动陆续开展,进山生产作业、旅游踏青人员日益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显著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林场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森林草原防火这根弦,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林场要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及清明节护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分管领导和防火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实抓细;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宣传重点。要把握重点、突出关键,在春耕备耕、森林草原高火险时段等农事用火高峰时期,在清明节、“五一”重要节假日等野外用火多发期,以及召开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大密度、高频率集中宣传。要将防火宣传的主要阵地放在基层,着重在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高火险区、林区要道等区域设置醒目的宣传标牌、标语,对林区工矿干部职工、施工作业人员、林农群众、林区外出务工返乡人群、旅游人员、中小学生、牛羊牧工和“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宣传。
(四)注重工作实效。要确保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落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将防火宣传活动与3月12日中国植树节宣传活动相结合,借植树节将防火意识“值”入群众心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务必要按照方案要求逐条逐项认真落实,局防火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单位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数量、看质量、观效果,对组织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向县森防办以简报形式上报。
(六)总结工作经验。要将“总结经验做法”作为防火宣传工作的重要一环,认真总结提炼措施,将开展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在之后防火工作中持续发力推进,让好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并发挥指导借鉴作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既要重点抓,又要经常抓、持久抓、反复抓。
(七)推进常态长效。要把常态化宣传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常、抓细、抓长,避免出现“开头紧、中间松、最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及时总结防火宣传月活动经验,巩固宣传成果,推进防火宣传实现常态长效,引导民众深入持久地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筑就全社会群防群治新格局。
各乡镇、各林场于5月5日前将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活动总结、清明期间和常态化宣传开展情况及宣传贯彻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报送至县林业局防火办。报送材料要求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且有必要的数据支撑,活动印证材料(含影像资料)一并报送;开展宣传活动动态情况随时报送。
联系人:高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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