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林发[2022]119号
中阳县林业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林场及各涉林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火工作部署要求,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督查检查机制,以督导明方向,以检查促规范,全面提升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治理水平,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中阳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镇人民政府、各林场及各涉林单位认真对照督导检查内容,查漏补缺,积极抓好落实。
中阳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日
中阳县林业局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督导机制,坚持问题导向,以督导明方向,以检查促规范,全面提升森林火灾防控治理水平,最大限度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的损失,确保全县森林火灾平稳可控,经我局党组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主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和县委、县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深入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火情和森林火灾。
二、工作目标
督促提醒各乡镇、各林场及涉林单位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防范措施,研究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和野外火源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推进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有序开展。通过督导检查,实现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的目标,力争使我县森林火警火灾控制在双零目标。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督导检查领导组
组 长:张宏伟 县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刘利平 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高 颈 县林业局防火办主任
武牡丹 县林业局防火办成员
王 玲 县林业局防火办成员
各乡镇林业站成员
督导检查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防火办,由高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对全县森林防火进行督导检查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对各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森林防火期间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及时销号;
2、按照主体责任落实、制度的完善、队伍的建设、护林员在岗情况等工作,建立巡查台账,以简报的形式每周五汇总巡查情况,报回督导检查领导组,并对巡查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通报;
3、护林员的在岗情况及网格化管理情况,将不定时开展巡查、督查,发现工作不在岗、不在状态,按照《中阳县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
四、督导检查时间
1、全年防火期,督导检查组办公室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
2、在森林特险期(3月1日—6月15日)、传统民俗节假日和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督导检查组办公室全天候进行检查,异地抽调护林员对调检查,抽调的护林员可以参照《中阳县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补助。
五、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暗访、对调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
六、督导检查区域
各乡镇、各林场、各涉林单位(企业)。
七、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镇、村森林防火是否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网格化巡护制、林长分片包干制,是否逐级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是否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二是是否按标准配齐护林员队伍,是否与护林员签订责任状,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三是是否建立特殊人群名册,监管措施是否到位;
四是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
(二)“六清行动”进展情况
检查开展“清林边、清地边、清路边、清隔离带、清坟头周围、清农田剩余物”工作落实情况。
(三)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改进展情况,是否建立台账,能否做到全面清查火灾隐患,切实摸清底数,并采取措施进行消除。
(四)督导检查护林员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是否按要求落实护林员网格化管理;
二是护林员是否按要求携带巡护终端开展护林防火日常巡护,是否按要求建立巡逻检查记录和阻止野外用火记录;
三是各镇是否通过GPS巡检系统检查护林员每日巡护轨迹,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是是否发挥“防火码2.0”的功能运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是否申请设置使用防火码。
(五)督导检查领导带班制度与值班值守是否落实。
一是是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有无值班安排表;
二是值班人员职责任务是否清楚,有无值班记录、有无瞒报、迟报森林火情(灾)现象。
八、工作要求
(一)畅通信息渠道。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乡镇林业站必须及时向县林业局报告森林火灾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森林火灾信息要归口管理。
(二)提升问题整改时效。对巡林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督办台账,明确督办任务、办理期限等。承办单位应按照要求按时保质完成督办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毕的,必要时提请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督办,并提出责任追究和处理建议。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巡查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及时督促提醒;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
中阳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印发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