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林发[2022]10号
关于明确护林员管理体制及待遇的通知
各乡镇、局所属机关股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护林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有效发挥护林防火的重要作用,经2022年1月12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
一、班子建设
全县护林员必须有管护区域,并签订管护合同,原则上要求各乡镇队长、副队长任通道护林员。
各乡镇林业站负责组建护林防火领导班子。要求:各乡镇设护林防火队长一名,副队长三名(枝柯镇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各行政村设小组长一名,队长、副队长所在村委不再单设小组长。
队长人选必须在局聘护林员中产生;副队长原则上要求也在局聘护林员中产生,以上人选由乡镇林业站推荐,局里审核同意后,由乡镇林业站任命;各行政村小组长由队长、副队长推荐,林业站同意后直接选用。
以上人员选定后,由乡镇林业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报保局里备案。
二、薪资待遇
护林员基本工资800元/月;
乡镇护林防火队长:除负责自己的管护责任区外,还负责监管本乡镇护林员,肩负护林防火乡镇基础性工作,考核工资外另加管理费700元/月;
副队长:分林区负责区域性护林防火工作,管理区域护林员,配合队长工作,考核工资外另加管理费300元/月;
④各行政村小组长:负责本行政村护林防火工作,管理本行政村护林员,配合区域副队长工作,考核工资外另加管理费100元/月;
⑤各乡镇设档案管理员一名,工资800元/月。
此文件从二0二二年四月一日起生效。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林业局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