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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林业局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11-13 15:56 来源:中阳县林业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阳县林业局机构职能信息 

(一)中阳县林业局 

1、机构基本信息 

中阳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属正科级;现有在公务员7人,内设机构3个,办公室、生态修复股、林草资源管理股,管理单位有中阳县林业发展中心,国有林场。 

2、机构法定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地)、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2)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的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负责林地和天然林保护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林场(苗圃)及森林资源。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县国营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4)负责湿地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依法指导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  

5)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6)拟定林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干果经济林、花卉等林产品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规范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产行为。  

7)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配合国家、省、市自然资源督察在本县域开展的工作。  

8)贯彻林业经济调节和林业投资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有关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林业项目审核管理以及有关林业项目工程验收工作。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生产及投融资计划  

9)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人才队伍建设  

10)接受县自然资源局的领导和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领导信息 

高建军(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财务管理工作。 

刘利平(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林业执法、森林资源管理、政策法规、森林源调查、森防工作、护林防火工作、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公园工作以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林政股、森林派出所、林场,协助局长完成其它随机性工作。 

许靖宇(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造林绿化、经济林建设、林业工程项目申报建设(三北、退耕还林)工作、林业产品食品安全、林业科技推广运用、林木种苗的生产、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古树名木调查管理和档案建设工作以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信访、扶贫、综治等工作及天保工程建设管理和档案建设工作。分管办公室、天保办、退耕办,协助局长完成其它随机性工作。 

4、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综合协调日常事务。具体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法制、信访、督查、机要、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值班、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后勤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资金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机关、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专业技术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协调扶贫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对外合作交流,承担相关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承办林业和草原(地)相关外事工作;组织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办公地址:中阳县县委大院2号楼四层。 

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0358530022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1日—930日,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1500—1800

邮政编码:033400 

2)生态修复股 

主要职责:承办全县绿化委员会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中长期规划。拟定全县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年度林业和草原(地)生产及投融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林业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负责全县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人工种草等工作。指导国营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国营林场、苗圃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种苗、造林、营林质量管理。承担林木种子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全县植树造林、森林经营、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生态建设和植被恢复等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地)应对气候变化和林业草业碳汇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规划、管理、保护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林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干果经济林和牧草改良工作。指导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全县林业和草原(地)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负责林草产业发展工作。 

3)林草资源管理股 

主要职责:拟定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承担全县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方案,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管理监督全县森林资源及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负责森林经营方案和森林经营规划的初审上报工作。承担公益林划定、调整、监管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管,负责全县林业行政违法案件的查处。监督管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行业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资源优化配置、木材利用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监督林地征用、占用和林地开发利用,依法承担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承担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相关工作。指导全县林权管理工作,参与林草权属纠纷调处。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承担古树名木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草原(地)相关管理职责。组织指导草原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等工作。 

监督管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认并按程序报批,配合各类省级自然保护地的调整、撤销工作组织、管理、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承担全县荒漠化防治职责。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具有审批性质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办理或牵头组织联审联办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中阳县国营林场机构职能信息概况 

1、机构基本信息 

中阳县国营林场为县编办核定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3月,隶属中阳县林业局管理。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营林生产股、森林管护股、财务后勤股,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7人,实有在册正式职工14人。 

2、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 

1)拟定、贯彻实施国有林场相关法律、法规; 

2)协调编制国有林场发展规划; 

3)组织编制并会同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和国有林场森林采伐、抚育作业设计; 

4)审核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 

5)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进行监管; 

6)受委托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进行核准或备案; 

7)指导和检查考核国有林场生产经营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护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完善林业管护功能基础设施建设; 

(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领导信息: 

刘新明(林场场长)    全面负责林场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工作。 

许继平(林场副场长)  主要分管办公室、营林生产,兼管财务、征占用林地等相关工作。 

张国勤(林场副场长)  主要分管天保公益林办,兼管后勤、管护员考核、森林康养等相关工作。 

武建明(林场副场长)  主要分管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日常考核、护林防火、工会等相关工作。 

5、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沟通各站、室之间的联系,做到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地传递和反馈各种信息;负责机关文稿的起草、打印;收集、整理、保管各类文件档案。 

办公地址:中阳县县城南正街7号院 

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03585028222 

邮政编码:033400 

(二)营林生产股 

负责各项营林生产、森林经营采伐的作业设计、施工、验收、档案工作,负责森林资源调查及中长期森林经营的规划等。 

(三)森林管护股 

负责本站范围内的森林、林木、林地等资源的保护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和管护承包责任制,做到管护人员、地块、责任到位;认真执行场内安排意见,全面完成年度管护目标任务。 

(四)财务后勤股 

做好林场资金的预算、结算和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严把各项开支的合理、公正,账目清楚,账务日清月结;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等后勤工作。 

(三)中阳县林业发展中心 

中阳县林业发展中心由林业站、林权发展中心、经济林技术服务中心、林木种苗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组成的事业单位,隶属中阳县林业局管理。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10人,实有在册正式职工25。 

1、机构设置 

中阳县林业发展中心,隶属于县林业局,副科级建制; 

办公地址:中阳县县委大院2号楼四层。 

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03585300220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80071日—930日,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300—1800) 

邮政编码:033400 

2、主要职责 

1)承担县级以上重点林业工程和重大草原工程的技术服务支撑工作,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专项规划、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及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2)承担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评价和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的技术工作;编制全县苗圃建设发展和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规划;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规划;编制全县生物多样保护利用、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等专项规划;承担林草行业各类展会的参展服务工作。 

3)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研成果转化的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发展中心财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 

3、内设机构 

1)营造林技术股。承担县级以上重点林业工程和重大草原工程的技术服务支撑工作,协助编制县级以上林业重点工程和全县国土绿化、生态修复治理、草原保护利用、经济花卉发展等专项规划;承担全县草原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国家储备林、经济林、薪炭林、饲料林、速生丰产林建设发展,以及重点花卉基地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县花卉行业发展的技术服务工作。编制全县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专项规划、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及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开展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组织实施全县重点林业技术示范推广项目;负责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和有害生物调查、监测、预警,以及全县森林草原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植物检疫的有关工作;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工作。 

2)资源监测和防火技术股。承担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及生态环境动态监测评价和数据信息采集处理的技术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点林业工程建设项目等综合规划编制的技术和数据支撑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监测、营造林综合工程年度成效核查和森林资源清查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县林业草业碳汇计量监测、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技术工作。编制全县苗圃建设发展和天然林保护等专项规划;承担全县苗圃建设发展的技术指导工作;承担天然林保护、公益林保护的技术工作;承担林木种苗资源管理、林木品种审定的技术服务工作。编制全县自然保护区和森林、湿地、草原、地质、沙漠、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发展、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等专项规划;承担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发展和保护利用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的信息数据库和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规划;承担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预警监测的技术工作;开展防火巡逻、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防火物资储备等工作;开展防火先进技术推广、防火演练和相关业务培训。编制全县生物多样保护利用、野生动物救护繁育等专项规划;协助开展占用林地、草原和自然保护地各类建设项目调查评估、设计、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咨询服务;承担全县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珍稀濒危物种保护、野生动物求护收容繁育的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承担林草行业各类展会的参展服务工作。 

3)综合服务股。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研成果转化的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植物新品种保护、知识产权、生物安全、森林认证等林业科技工作。承担林业发展中心财务核算工作;做好林业和草原重点工程项目、外资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森林保险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宣传;开展林业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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