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宁乡镇除外)、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内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对自愿到我省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岗位)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本专科、研究生),由省财政给予学费补偿,补偿标准1.2万元/生。为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基层单位(岗位)就业学费补偿(以下简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资助工作,烦请乡镇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方式宣传到乡镇(街道办)辖下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含企业),相关要求如下:
毕业时间及要求
2020年7月应届毕业并就业到中阳县基层单位(岗位),到2023年12月工作连续满三年的学生。
基层岗位及要求
1.在艰苦基层地区工作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学生。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指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组织招录的岗位,含公务员、选调生、三支一扶、公益性岗位。
2.工作现场处在艰苦地区的县以下的国有农(牧)场、国有林场(含省直林局、自然保护区等事业单位)及化工、煤炭、石油等地方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注意企业指国有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不含央企)、金融、电信、烟草、交通企业)。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学生就业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学生毕业证复印件两份;
(三)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学、就业信息情况调查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附件1);
(五)学生《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艰苦地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附件2);
(六)学生年度工作情况、年度鉴定意见(即连续三年年度考核表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两份。
以上材料务于2023年12月25日前报中阳县教育科技局资助管理中心,以便汇总上报省、市教育部门,咨询电话:0358-5300506。
2.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山西省艰苦地区基层 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wps
中阳县教育科技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