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2025年-2026年度
冬季清洁取暖“煤改电”用户电费补贴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县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地电中阳分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及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清洁温暖过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补贴范围
2017年以来已实施的成片区“煤改电”用户(含变更用户)。
二、补贴标准
依据县政府规定,暖泉镇车鸣峪片区采暖期补贴时间为6个月(当年10月7日到次年4月7日),电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元/户;其他乡镇采暖期补贴时间为5个月(当年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电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元/户。
三、工作流程
(一)所涉乡镇“煤改电”补贴用户以2024年度经各乡镇审核认定后的“煤改电”补贴用户名单为基数予以增减。其中新增的“煤改电”补贴用户(含符合条件的变更用户)由各乡镇初核,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予以审核。各部门联合审查确认名单(附件1)由各乡镇通过中阳县城乡清洁取暖平台报送县发改局。剔除“煤改电”补贴用户(附件2)由各乡镇直接上报县发改局。
财政、住建、农业、人社等有关部门须在收到乡镇申报后的3个工作日,提出审查意见。
(二)各乡镇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审核后的新增明细表(见附件1),剔除明细表(见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报县发改局。逾期未报,造成“煤改电”补贴用户无法补贴的,由乡镇自行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是政府一项重要工作,更是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保障民生供暖供能的主体责任,一切从实际出发,采取更加细致全面有力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保暖保供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安排、亲自过问,落实落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本次电费补贴审核通过“中阳县城乡清洁取暖平台”协作完成,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结合县常务会议纪要,各乡镇政府要确定专人负责“煤改电”电费补贴工作,对联合审查后的名单进行最终确认,并报送至发改局。经各乡镇上报的“煤改电”补贴新增、剔除用户审核把关责任由各乡镇负责。
农业局负责对新增“煤改电”用户(含变更用户)、易地移民搬迁户的审核认定。
财政局负责新增“煤改电”补贴用户(含变更用户)中财政供养人员的审核认定、政府补贴部分资金的筹措及支付等工作。
人社局负责新增“煤改电”补贴用户(含变更用户)中退休财政供养人员的审核认定。
住建局负责新增“煤改电”补贴用户(含变更用户)中集中供热用户的审核认定。
地电中阳分公司依据各乡镇报送的最终名单向县发改局提出资金支付申请,与“煤改电”用户进行结算。
发改局要加快城乡清洁取暖用户管理平台建设进度,并及时将“煤改电补贴”用户数据录入城乡清洁取暖用户管理平台,建立清洁取暖档案资源数据库,为清洁取暖用户补贴发放工作提供数据要素保障。
(三)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强化环保意识、卫生意识、节约意识、法律意识,自觉服从政府安排,自觉禁煤控煤,采取灵活多样措施,清洁过冬、温暖过冬、节能过冬。
(四)强化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按照要求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群众,全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附件1 新增明细表.et
3.
附件3 2025年--2026年度“煤改电”实际运行补贴名单汇总表.et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