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发〔2021〕29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推进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规范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有关煤矿主体企业、煤矿,社会独立煤炭洗选企业:
根据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能源煤技发〔2021〕90号)和吕梁市能源局《关于对全市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规范发展工作督查的通知》(吕能源煤技发〔2021〕78号)以及市局有关要求,县局将组织开展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规范发展工作,确保省、市目标任务按期完成,实现煤炭行业健康、规范、稳定转型升级,结合全县煤炭洗选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坚定走煤炭“减、优、绿”发展道路,立足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推动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淘汰落后过剩洗选能力;坚持“减量置换”原则,加快煤矿配套洗选改造建设,提高煤炭洗选行业质量效益和清洁煤炭供给保障水平,规范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实现规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落实标准和办法。落实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和山西省能源局印发的《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做好宣贯工作,扎实开展达标评定工作。
(二)开展自评和初审。煤炭洗选企业对照《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按照现场检查评分表逐条逐项开展企业自评申报。县局接到自评申报材料后,按规定时限组织现场检查初审。
(三)强化抽查和检查。积极组织正常生产运营的煤炭洗选企业对照《标准》、《办法》进行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对符合最低等级申报条件的不定期抽查,督促申报;对不达三级标准化管理规范等级的企业,采区常态化检查,不得从事洗选业务。
通过对煤炭洗选煤企业达标评定,淘汰落后独立洗选煤企业(厂),加快推进煤矿配套洗选煤企业(厂)建设,全面实现煤炭洗选行业健康、规范、稳定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为保证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规范发展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县局成立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建军 县发改局局长
副组长:邓仁忠 县发改局副局长
成 员:张珠平 张彦文 薛 琨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煤炭开发股,负责全县煤炭洗选企业业达标升级的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责任,限时完成。各洗选煤企业要提高认识,主动配合,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于2021年8月底前完成标准化等级自评申报工作。
(二)分段实施、稳步推进。各企业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本企业达标自评申报相关工作。
第一阶段:5月15日前,各洗选煤企业要对照《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DB14/T2245-2020和山西省能源局印发的《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在自评申报前,立即开展煤炭洗选企业自查自改,形成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6月初-8月底前,县局将按企业上报的煤炭洗选企业自评申报资料,组织现场检查初审,初审合格一个,上报一个。同时,迎接省、市抽查、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评定工作,成立专门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对《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和《山西省能源局煤炭洗选企业标准化管理规范考核评定办法(试行)》全员学习,认真组织开展标准落实及达标自评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洗选煤企业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深刻认识搞好考核定级工作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认真如实逐条逐项开展自评,积极配合县局及时报送所需资料。要严格依法生产建设,不符合政策的主动关停。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产业升级要求,结合自身存在的问题,规范企业管理,做好企业升级达标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期间,县局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随时收集企业反馈问题,及时上报解决。对全县煤炭洗选企业达标升级规范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企业填报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严禁自评申报,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达最低等级及以上的煤炭洗选企业方可申报。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