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发〔2020〕94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核定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科学合理制定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价格,保障群众长期稳定供水,确保饮水工程建的好、管的好,长效运行。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山西省定价目录》规定及《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办发〔2020〕46号)文件精神,依据县水利局提出的关于核定中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的申请,经县政府同意,我局组织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以座谈会的形式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参照周边县市核定的水价情况,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核定水价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核定水价2.3元/m3。
二、农村饮水安全提水工程:
1、一级提水工程核定水价2元/m3;
2、二级提水工程核定水价2.5元/m3。
三、 农村饮水安全引水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引水工程核定水价1元/m3。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按此价格自2020年10月30日起执行。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