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发〔2020〕27号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阶段性降低住宿和餐饮行业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中阳县自来水公司: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及准备复苏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20号)第二大项第四小项的精神,推动文旅企业、服务业稳定持续高质量发展,决定“对住宿和餐饮行业城镇居民用自来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降低10%”,以上措施执行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请你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同时把落实情况报送我局。
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