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概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能源局、县粮食局牌子、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数据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牌子。
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县经济 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能源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监测全县宏观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和能源发展状况,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县经济安全、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 加强对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和分析,发布能源信息。
(三)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协调信用体系建设。参与制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促进融资的政策措施。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产业、价格和投融资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县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组织拟订全县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安排县人民政府出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
(六)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的衔接平衡。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重大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规划。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 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提出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规划,推进县际区域经济合作。研究拟定全县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和发展规划,编制实施以工代赈计划。
(八)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指导、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十一)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二)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四)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推广及运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十五)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六)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国家、省和市价格政策。牵头拟订全县价格规划草案,研究提出价格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全县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完善价格信息网络。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 控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地方性价格政策,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市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负责涉外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粮食、经济作物、农业生产资料等政府补贴标准。
(十七)承担价格鉴定、认证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对主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
(十八)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有关 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
(十九)承担县国动办日常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和人防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职能,承担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职能。
(二十)组织拟订全县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 战略和规划,协调军地有关重大问题。安排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 协调发展的重大工程,组织实施军民融合重大建设项目。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调查、专业力量建设、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军民融合,以及国防交通、人民防空、通信信息资源、能源水利、生物安全等基础设施与国防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贯彻国防要求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推动全县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十二)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牵头拟订相关的管理制度、指标标准规范。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引导数据交易场所建设发展。
(二十三)研究拟订全县大数据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二十四)组织拟订全县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协调推进数据领域核心技术、关键设备等重大科技攻关。
(二十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采集汇聚、确权授权和开发利用,推动数据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二十六)协调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统筹拟订全县数字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实施。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发展监测工作。
(二十七)在具体承担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数据标准规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职责中,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负责拟订相关数据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十八)协同县委宣传部(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九)负责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数据要素相关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
(三十)负责数据管理和服务其他相关工作。
(三十一)负责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工作。
(三十二)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职能 :
局机关下设办公室、综合股、煤炭股、稽查监督股、物价股、乡村振兴股、节能股、电力油气股、培训股(国防股)、粮食储备股、粮食安全股等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以工代赈办公室”牌子)
1、组织拟订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并汇总执行情况,统筹衔接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2、承担有关政策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
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
4、承担印签、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
5、负责单位年度财政预决算、财务支出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绩效管理、教育培训、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负责本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负责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的组织;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及“双公示”数据的推送;负责“信易贷”企业的推送工作;信用监测指标数据归集报送。
7、负责编制全县以工代赈年度及专项计划和项目监督管理。
8、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综治、工会等相关工作。
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10、单位办公地址、对外公开的办公电话、办公时间、邮政编码
办公地址:中阳县县委大院1号楼2层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7月1日—9月30日,下午办公时间调整为15:00—18:00)
对外公开电话:5300604
邮政编码:033400
(二)综合股
1、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资金来源及调控政策;编制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科技、教育、卫生、水利、林业、农业、城建、交通等社会领域中央及省投资计划、债券项目、融资项目的申报;负责国家重大项目管理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和项目储备库管理工作。
3、负责采煤沉陷区治理相关工作。
4、负责工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5、负责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及省级“双创”基地建设升级工作。
6、负责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7、负责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事宜。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三)煤炭股
1、宣传贯彻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关于煤炭行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2、负责煤炭行业管理。拟定煤炭开发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炭生产总量调控、产能置换和重组整合相关工作。
3、牵头组织相关股室对全县煤矿、洗选煤厂的初设及初设变更进行联合审核。
4、按权限负责全县煤矿和选(储)煤厂产业布局、淘汰落后和初步设计、项目开工、联合试运转备案以及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信息公示的初审上报。
5、负责全县煤矿(含坑口选煤厂)、选(储)煤企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项目(中标)备案;负责煤炭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审核上报。
6、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煤矿、选(储)煤厂行业管理有关技术资料的审查存档,并指导全县煤矿、选(储)煤厂的生产技术工作,制定相关生产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7、负责煤矿生产的产能、产量调控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管理等工作。
8、按权限负责所属煤矿矿图交换工作。负责煤矿建设项目建设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报备;生产煤矿年度采掘规划的审核报备。
9、指导全县煤炭质量管理,负责回采率管理及特殊和稀缺煤类储量管理。
10、负责全县煤炭工业经济运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11、承担煤炭行业改革的相关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四)稽查监督股
1、宣传贯彻各级行业部门和各级政府关于行业安全管理、安全监管的有关规定和政策。
2、牵头负责发改、能源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3、牵头组织能源、粮食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4、指导发改、能源产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承担重大突发事件状态下能源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调。
6、参与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7、负责本单位派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的日常管理,对其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负责行业管理检查存在问题的销号整改工作。
9、负责行政执法档案资料的整理、汇总。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五)物价股
1、执行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省委托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
2、负责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
3、组织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4、组织实施住房价格政策。
5、组织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
6、承担价格认定及相关管理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六)乡村振兴股
1、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负责制定所包村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指导所包村委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4、负责协助所包村委会做好自治工作;
5、负责组织农业经济活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6、研究制定所包村委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七)节能股
1、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承担全县能源领域节能降耗工作及县节能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县清洁取暖工作,承担“煤改电”和清洁煤供应保障及县清洁取暖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全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在保障全县能源供应安全前提下,聚焦煤炭消费“增量控制、存量削减”,合理控制煤炭消费。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八)电力油气股
1、负责电力行业管理,承担电力运行协调工作,负责电力行业淘汰落后、能力置换相关工作。
2、负责石油、天然气、非常规天然气等综合利用和管道建设和保护工作。
3、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和电网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4、负责新能源行业管理和新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及资金争取事宜,承担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能源发展改革相关工作。
5、承担县级煤炭企业信息化等级建设工作及县煤炭生产经营监管督导组的总体协调和日常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随机性工作。
(九)培训股
1、负责指导全县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
2、负责对煤矿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摸底,
3、负责制定能源行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全县煤矿高管人员管理办法;
5、组织开展全县煤矿高管人员培训、考核和等级评定等工作。
粮食储备股
1、配合承担县级战略和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2、参与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和全县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
3、配合提出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储存、销售计划;
4、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和社会粮油统计;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十一)粮食安全股
1、承担对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有关粮食市场供求形势进行监测、预警分析;
2、承担全县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
3、负责监测县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
4、配合组织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5、负责粮食化学熏蒸药剂使用和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随机性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一)王树华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二)邓仁忠副局长
1、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以工代赈工作;
3、协助局长分管财务、人事等工作;
4、协助局长分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5、协助局长分管发改、能源、粮食领域行政审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6、协助局长分管能源、粮食领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
7、协助局长分管本单位派出煤矿安全监管专员的日常管理,对其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查处理,并及时上报;
8、协助局长分管行业管理检查存在问题的销号整改工作;
9、协助局长分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具体工作;
10、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机关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联系股室:办公室(以工代赈办公室)、稽查监督股、乡村振兴股
(三)尚兴杰副局长
1、协助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全县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相关工作;
3、协助局长分管科技、教育、卫生、水利、林业、农业等项目中央及省投资计划的申报等有关事宜;
4、协助局长分管采煤沉陷区治理相关工作;
5、协助局长分管煤炭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6、协助局长洗选煤企业建设相关工作;
7、协助局长分管对全县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事宜;
8、协助局长分管价格相关工作;
9、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机关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联系股室:综合股、煤炭股、物价股
(四)张建峰主任
1、协助局长分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粮油收购资格的核查、管理工作;
3、协助局长分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4、协助局长分管粮食流通设施县级投资项目;
5、协助局长分管我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
6、协助局长分管粮食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7、协助局长分管县级战略和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8、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机关安排的随机性工作。
联系股室:粮食储备股、粮食安全股
(五)陈瑞主任
1、协助局长分管电力行业相关工作;
2、协助局长分管节能降耗相关工作;
3、协助局长分管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相关工作;
4、协助局长分管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和电网属地安全监管职责,承担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5、协助局长分管全县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
6、协助局长分管清洁取暖相关工作;
7、协助局长分管煤炭生产经营活动等;
8、协助局长分管全县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
9、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机关安排的随机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