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健字〔2025〕64号
关于建立中阳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
县委宣传部、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推动我县实现消除母婴传播目标,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卫妇幼发〔2023〕4号)和《吕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吕梁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吕卫科技发〔2023〕8号)要求,经研究建立中阳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全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研究完善消除母婴传播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评估,及时报告和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相关部门在消除母婴传播工作中的政策统筹和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做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人员组成
部门协作机制由县卫健局、县委宣传部、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10部门组成。
召集人:张 昆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成员:王彦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永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海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宋乃凌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力丹 县民政局副局长
马艳辉 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
李春虎 县总工会副主席
刘 婷 团县委副书记
刘淑红 县妇联副主席
邢守光 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乔丽琴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郭建斌 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妇幼股,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同时建立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会商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商会议,由办公室召集,也可由会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请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召集。
三、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各部门职责
1.卫健局:承担全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建立以基层妇幼股牵头,疾控股、医教股、财务股等股室密切配合的协作管理机制,组建中阳县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我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监督指导及评估标准;做好项目经费的统筹安排与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抓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
2.宣传部:配合卫健局开展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宣传;通过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开展预防母婴传播核心知识宣传,提高个人健康责任意识。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推送预防母婴传播宣传教育知识。每季度开展一次预防母婴传播的公益宣传或播放专题节目。
3.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按时到位。
4.民政局:鼓励新婚夫妇积极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尽早接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配合卫健局做好新婚夫妇预防母婴传播的健康教育。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低收入患者及其家庭给予生活救助;鼓励社会组织参与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5.教育局:建立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的健康教育机制;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主动与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联系,共同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开展1次预防“三病”母婴传播、毒品危害和性健康知识等专题讲座。
6.总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和动员职工、青年妇女、志愿者积极参与消除“三病”母婴传播工作;依靠各自阵地,每年有针对性地开展2次以上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青少年、妇女“三病”母婴传播危害性认识。
7.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行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尤其是对娱乐场所的监管协助卫健部门做好色情服务、吸毒等重点人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打击。
8.司法局:提供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相关法规、规范、方案、政策、技术指南等文件,并将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防治知识纳入社区日常宣传。
(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妇计中心:负责我县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参与项目方案和年度计划制定、工作实施和监督评估,参与阳性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管理救治等工作;负责辖区相关信息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分析和反馈等工作,按要求开展项目督导。我县常住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12+6周前或初次产前检查时,主动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度,做到“逢孕必检、首诊负责”。将感染孕产妇纳入高危孕产妇管理。将感染患者所娩儿童纳入高危儿管理,为暴露儿进行股学、适宜的婴儿喂养指导,配合妇幼机构对暴露儿童进行随访,督促家长在适宜月龄带儿童进行相关检测,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监测及计划免疫等健康管理服务。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等相关实验室检测的技术支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孕产妇艾滋病确证试验、孕产妇艾滋病病毒载量及CD4+T淋巴细胞计数等检测工作。适时与妇计中心互换数据信息。开展与儿童乙肝疫苗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配合开展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的诊疗和转介服务。负责落实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相关健康教育的技术指导及业务考核。
3.县医院: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结合常规婚前保健、孕前及孕产期保健、产股和儿童保健工作,及时发现感染患者。为所有孕产妇(包括流动人口),在孕早期或初次产检时主动提供一次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与咨询服务,尽早明确其感染状况。建立临产时才寻求孕产保健服务的孕产妇的检测及服务流程,对因死胎就诊的孕妇提供梅毒血清医学检测。对感染孕产妇及时开展预防母婴传播的干预服务,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为感染孕产妇配偶/性伴进行相关检测及咨询,提供安全助产服务,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按照国家下发的最新的检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相关检测,建立规范、合理的检测流程,做好实验室质量管理。参与并接受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的相关技术指导和培训,负责收集、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发现感染孕产妇及时上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总之,我们要将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与常规妇幼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服务项目结合,切实加强协调、管理,组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专家技术指导组,制定本辖区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方案,抓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各项工作的落实。确定中阳县人民医院为感染孕产妇所娩儿童提供检测服务。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作用,以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为单位,建立育龄妇女信息库,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妇女动态信息;做好辖区低收入人群、流动人口的健康教育,一旦发现怀孕,及时到妇计中心建档和接受“三病”免费筛查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集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协作机制办公室负责人召集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部门协作机制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相关专家参加会议。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
(二)部门协作机制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部门)落实协作机制工作部署,及时调度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提出需提请部门协作机制全体会议审议事项;负责制定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方案及行动计划等文件;桥理总结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实施分类应对的具体措施。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措施,加强并指导各条线做好消除母婴传播工作;按要求参加部门协作机制会议、办公室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政策联动、信息互动和工作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作机制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消除母婴传播工作。
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