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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健字〔2025〕5号关于发放哺育补贴的实施方案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3-12 11:12 来源:中阳县卫健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卫健字〔2025〕5号

关于发放哺育补贴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阳县委、中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中发[2024]8号)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生育支持政策,降低生育哺育压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放标准

符合政策生育,每孩每月500元。

二、发放对象范围及条件

哺育补贴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中阳县户籍且孩子为中阳县户籍。(包含新迁入户口)

2.截止202511日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不满3周岁或202511日起符合政策生育的子女(包括因多胞胎形成的三孩以上),给予每孩每月500元的哺育补贴,直至孩子满3周岁。

三、申报方式及资格确认

(一)申报地

中阳县政务服务大厅或线上申报(申报平台正在同步建设)

(二)申报资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

2.夫妻双方结婚证(申报时夫妻已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3.夫妻共同生育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中阳县哺育补贴申报表》(一孩、二孩、三孩分别申报);

5.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孩子3周岁以内随时申报(超过3周岁再申报的,不予接收)。

(四)资格审核

县政务服务大厅负责资格审核确认,审核时需查看申报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申报表填报是否准确完整。重点核实孩子户口是否登记在中阳县、出生婴儿是否为合法生育的一孩、二孩或三孩。

四、工作流程

县政务服务大厅审核确认后进行发放,将申报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归档,长期保存。每季度审核发放一次,直接发放到补贴对象提供的个人账户。探索通过“政企通”平台进行线上申报、线上发放。

五、部门分工

(一)县卫健部门负责审批确认补贴对象人数,对相关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督促将生育补贴及时划转到个人账户。

(二)县财政局保障生育补贴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县公安部门负责新生儿落户以及对有争议的、复杂的户籍情况进行核实。每季度发放前公安部门要将本季度户籍变动名单(含迁入、迁出、新上户、注销)提供给卫健局。

(四)县民政部门负责对有争议的婚姻情况进行核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放哺育费用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成本的重要举措。卫健、公安、财政、民政等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发放哺育费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落实。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和建立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个环节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制度运行机制以及安全可控的资金发放方式和渠道,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认真执行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足额发放,补助对象应享尽享。加强对补贴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建立资金发放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及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全覆盖多层次宣传发放哺育费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了解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本方案从202511日起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新的实施方案出台后,本方案自动废止。

附件:中阳县哺育补贴对象申报表

中阳县卫生健康局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公安局 中阳县民政局

中阳县人民法院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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