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健字〔2024〕88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
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我系统实际,现将《中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调整如下,请各单位、各股室遵照最新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卫生健康系统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吕梁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中阳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2024 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 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2025 年底前,逐步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 年底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和行政许可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中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负责统筹协调、部署推进、调度指挥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副 组 长:刘改莲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 昆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高建军 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许晓丽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郭建斌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周笑容 办公室主任
高 洁 职业健康股股长
刘鹏翔 医政医管股股长
张凌霞 计生股股长
领导组下设协调推进机制,由各股室组成,切实履行"三管三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办公水、电、电器及其他安全工作的管理;在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中贯彻消防安全理念,负责将《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学法用法和能力提升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考核;在指导卫生健康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贯彻消防安全理念。
2.疾病预防控制股:负责消防安全的综合协调。贯彻落实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承办市、县安委办交办事项,贯彻落实领导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建立适应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工作中贯彻消防安全发展理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与监测并加强股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落实。
3.医政医管股:负责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小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在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过程中,贯彻消防安全发展理念。
4.基层妇幼股: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在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贯彻消防安全发展理念,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妇幼保健机构及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在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贯彻消防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
5.计生股:负责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安全发展理念,指导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在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及组织实施过程中贯彻消防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有关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和防范。
6.职业健康股: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7.宣传科技股:贯彻消防安全理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以及消防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有关媒体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在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防范。
各医疗机构负责人要牢牢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对照各自业务开展情况,制定方案,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做好日常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建立台账,明确责任,把安全工作落实落细,营造安全稳定的医疗就医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024 年,各医疗机构要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院长及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配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的集中培训,加强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事故警示教育以及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3天,参训率应达到10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
(二)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整治范围、整治重点,通过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集中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违规用电、建筑消防设施或器材损坏停用、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火灾风险隐患,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等规章,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提升每个岗位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全力维护卫生健康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6月底前妥善解决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历史遗留问题。
(三)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检查行动。卫生健康局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内设机构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对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中随机抽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医疗机构要明确治本攻坚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本单位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四)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各医疗机构、托育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县卫健局及时跟踪督促所辖范围内各类医疗机构、托育机构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2024 年6月底前,县卫生健康局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五)开展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提升行动。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六)开展全员安全素质提升行动。各医疗机构要将安全教育纳入全员教育培训体系,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并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要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防灾减灾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见效,固本强基提质强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卫生机构每月至少要专题研究一次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工作,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
(三)加大保障投入。各医疗机构要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确保相关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四)加强督导检查。配合疾控中心监督执法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一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使用彩钢板等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律依法督促拆除;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一律关停并依法从重处罚;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对虚假自查或自查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按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毕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建设;对停产停业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依法吊销相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告;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一律严查重处。
(五)强化制度约束。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能力和水平。
(六)及时总结报送。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县卫生健康局印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治什么本、攻什么坚"的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工作举措,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每月2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每年10月25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6年10月25日前,报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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