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疫防组办发〔2021〕1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多点触发预警机制的通知
县疫情防控领导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切实落实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把加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作为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当务之急,2020年10月,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山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多点触发预警机制的通知》(中疫防组办发[2020]68号)。目前我省面临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异常复杂,任务非常艰巨、责任十分重大,为进一步落实多点触发预警机制,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加快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特做如下通知:
一是在车站、农贸、商场超市、剧院、餐馆、学校、养老机构、小区、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建立监测哨点,在每个哨点设置健康管理员作为疫情监测第一报告人,提高早期症状监测的时效性、敏感性。
二是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医疗机构、疾控机构、药店要求建立传染病病原监测机制,建立病媒生物、宿主动物监测网络,建立特殊药品零售监测报告制度,加强舆情监测报告,加强大型集会、会议等活动监测管理,密切关注周边地区和国际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是加强传染病早期症状识别能力。对各场所、单位的健康管理员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人员开展传染病及重大疾病相关知识培训,增强对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传染病常见早期症状的识别、辨别能力。
四是强化医疗机构传染病监测报告职责。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设立发热门诊、肠道门诊,规范诊治报告流程,严把第一道关口,严防传染病在医疗机构传播扩散。
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依托“三晋通”平台多点触发预警机制,每个健康管理员是一个智能终端,通过智能管控,实现信息的快速传输,实现及时风险评估、研判和预警。同时完善防疫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全面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
六是车站、农贸、商场超市、剧院、餐馆、药店、学校、养老机构、小区、村居、机关企事业等单位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健康管理员“三晋通”平台使用的培训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或部门的监测预警第一责任人。强化主体责任,对履职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问责。
中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