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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旅发[2026]34号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规范全县中小学校研学旅行程序与备案管理的制度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5-06 15:35 来源: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各乡(镇)文旅工作站、县内各中小学校、各旅行社及研学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市场秩序,强化学校与旅行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研学旅行活动双备案制度,杜绝未备案、无资质、安全无保障的违规研学活动,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规范学校研学旅行组织程序与备案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研学旅行责任主体

1学校为责任主体:学校是研学旅行活动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活动策划、课程设计、资质审核、安全管理、备案申报、应急处置等全流程工作。严禁学校以“委托组织”为由推卸安全与监管责任。

2旅行社为服务主体:承接研学旅行业务的旅行社,必须具备合法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重大服务质量投诉及违法违规记录。严禁无资质机构、个人承接研学业务。

3协同监管机制:县文旅局负责对旅行社研学业务资质、服务规范、团队备案、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县教局负责对学校研学活动审批、课程审核、安全责任落实进行监管。两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齐抓共管。

二、严格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程序

(一)前期筹备与资质审核

1学校开展研学须纳入教学计划,坚持“教育性、实践性、安全性、公益性”原则,严禁“只旅不学”“变相旅游”“违规补课”。

2学校委托旅行社承办的,必须实地考察、集体评议、择优选择,签订规范研学服务合同,明确课程内容、行程安排、服务标准、安全责任、费用明细、违约责任等。

3学校必须审核旅行社“三证一险”:营业执照、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总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旅行社责任险、师生人身意外险。

(二)强制双备案制度(核心要求)

1教育部门审批:学校须于活动实施至少10个工作日前,将《研学旅行活动方案》《安全应急预案》《旅行社资质材料》《家长知情同意书》《师生花名册》报县教育体育局审批。

2文旅部门备案:旅行社须在出团至少5个工作日前,持教育部门审批意见、团队信息表、合同、保险单等,到县文旅局书面备案。

3严禁先出行后备案、边出行边备案、未备案擅自出行。未履行双备案的,一律视为违规研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安全与过程管理

1落实安全预案、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应急演练“四个到位”。

2师生配比不低于1:20,配备随队医护、安全员。

3用车必须为正规旅游客运资质车辆,严禁租用无资质、超期、超载车辆。

4食宿、活动场所须符合消防、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5全程动态监管、实时报备、每日小结,遇突发情况立即终止活动并上报。

(四)活动总结与归档

研学结束后,学校与旅行社分别向县教局、县文旅局提交活动总结、安全报告、评价反馈,所有资料存档不少于3年。

三、违规行为处罚规定

(一)对学校违规处罚

1未批先办、未备案擅自开展研学的,由教育部门责令立即停止、通报批评、约谈校长。

2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一票否决”事项,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二)对旅行社违规处罚

1.无资质经营研学业务(无证经营):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责令停业整顿、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不足10万元或无违法所得的,并处10—50万元罚款;对责任人处2000—2万元罚款。

2.存在安全隐患、服务质量低劣、虚假宣传、强制消费:依法从重处罚、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限制经营。

四、工作要求

1全面自查自纠:即日起,各学校、旅行社全面自查2025年以来研学活动备案、安全、合同等情况,存在问题立即整改,并于425日前报县文旅局、教局。

2联合执法检查:5旬起,县文旅局联合县教局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研学“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学校、家长树立合规研学、安全第一意识,自觉抵制违规研学活动。

4畅通举报渠道:县文旅局设立举报电话:0358—5300551,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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