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部门文件

中文旅发[2026]30号中阳县旅游行业价格与佣金监管制度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4-17 15:34 来源: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不合理低价游认定与查处制度

1.认定标准

严格执行“低于成本价即为不合理低价”原则。产品定价必须覆盖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运营成本等全部支出,严禁以“0元游”“负团费”“超低价秒杀”等名义推出超低成本产品。以不合理低价为诱饵,通过强制购物、自费项目弥补成本的,一律纳入严查范围。

2全流程监管

事前审核:产品定价需经财务、合规双重审核,留存成本核算台账,门店及线上平台严禁发布低于成本价产品,禁止使用“最低价”“亏本冲量”等误导性宣传语。

事中巡查:定期抽查定价、回访游客,通过大数据监测排查异常低价产品,疑似违规立即下架核查,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整治。

事后查处:查实不合理低价游后,按《旅游法》对涉事旅行社罚款、停业整顿;对直接责任人罚款、吊销导游证,纳入旅游市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3责任追究

实行“谁定价、谁负责”,旅行社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违规定价担责;导游、销售人员参与低价揽客的,从严追责,情节严重者终身禁入旅游行业。

二、购物佣金公开透明制度

1红线禁止

严禁导游、旅行社、地接社收取暗扣、回扣、好处费等商业贿赂;禁止通过个人账户、第三方账户收款,所有佣金必须通过对公账户结算,全程可追溯。

2. 入账公示要求

全额入账:与购物场所合作协议需明确佣金比例、结算方式与周期,佣金收入全额计入对公账目并依法纳税,严禁设小金库、账外核算。

3管控与追责

建立佣金台账,留存合作协议、结算凭证等资料不少于3年备查。查实暗扣回扣的,按商业贿赂从严处理,对涉事旅行社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对涉事人员罚款、吊销执业证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纳入行业黑名单惩戒。

三、景区、购物点明码标价制度

1一物一价规范

严格执行“一物一价、明码标价”,景区门票、观光车、索道及购物点商品,需在醒目位置公示价格标签,标注品名、规格、计价单位、售价,确保价签规范、标价准确清晰。

2禁止违规行为

严禁临时加价、旺季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禁止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费用;禁止捆绑消费、强制消费,严禁以“套餐”变相强制销售;严禁设置“阴阳价”,对不同游客执行统一价格,杜绝价格歧视。

3监管与保障

景区、购物点建立价格公示台账,定期自查整改,配合价格检查;旅行社在合同、行程单中明确价格标准,严禁隐瞒信息、诱导高价消费。查实价格违法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落实游客维权,违规收费全额退还。

四、配套监督保障

1. 投诉闭环:在景区、门店及线上平台公示举报电话,24小时响应、7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做到件件落实。

2. 自查培训:旅行社、景区每月开展合规自查,每季度组织员工培训,强化合规意识。

3. 联合监管:配合文旅、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联合执法,优化价格与佣金管理。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324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