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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旅发[2026]12号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6-02-09 15:31 来源: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与依据

为强化中阳县酒吧、网吧、KTV、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等文旅行业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阳县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资质的酒吧、网吧、KTV、游艺厅、校外艺术培训机构等文旅类经营场所(以下简称“场所”)。

第三条 管理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落实场所经营者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构建常态化、规范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第四条 主体责任

1.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履行消防安全决策、投入保障、监督考核等职责。

2.场所需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组织消防培训演练等。

3.建立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收银、安保、保洁、教学等)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第五条 岗位责任

1.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定期向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

2.安保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查维护,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和应急疏散设施,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组织初期火灾扑救。

3.其他员工: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基本防火、灭火和疏散逃生技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参与应急疏散演练。

第三章 消防安全日常管理

第六条 建筑与设施消防安全管理

1.场所的消防设计、装修改造需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经消防救援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验收备案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消防通道功能。

2.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设备,确保选型正确、数量充足、完好有效。

3.消防设施设备需定期维护保养,灭火器每年检查一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每年委托专业机构检测一次,建立维护保养和检测台账,存档备查。

4.严禁遮挡、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严禁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系统。

第七条 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1.场所内严禁违规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如设备维修、装修)的,需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周边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后确认无火灾隐患方可离开。

2.电气线路、设备需由持证电工安装、维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

3.营业结束后,需切断非必要电源(照明、空调、电脑、音响等),关闭燃气阀门,确保不留火灾隐患。

4.厨房区域(如有)需加强燃气管道、灶具的日常检查,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配备灭火毯、专用灭火器,定期清理烟道油污。

第八条 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管理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需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桌椅、酒水、教具等杂物,严禁设置影响疏散的门槛、栅栏,严禁锁闭安全出口。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需设置符合标准的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镜面反光材料,确保人员能够清晰识别疏散方向。

3.场所内的包厢门、教室门需向外开启,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宽度不得小于1.4米,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快速疏散。

第九条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1.场所内严禁储存、堆放汽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酒吧等场所使用的酒水需分类存放,远离热源、电源。

2.清洁用酒精、消毒液等易燃液体需密封存放,限量领用,使用时远离明火,避免大面积喷洒。

第四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演练

第十条 教育培训

1.场所需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火灾危险性、防火措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疏散逃生技能等。

2.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熟练掌握相关技能,考核结果纳入员工上岗资格。

第十一条 应急演练

1.场所需制定针对性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报警程序、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引导、伤员救助等内容。

2.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网吧、KTV等人员密集场所需结合经营特点,在非营业时段开展演练,确保演练效果。

3.演练后需进行总结评估,查找应急预案和操作流程中的不足,及时修订完善。

第五章 防火检查与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 检查频次与内容

1.每日开展班前班后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规范、有无遗留火种等。

2.每月开展一次全面防火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状况、隐患整改情况等。

3.在节假日、寒暑假、重大活动等关键时段,需增加巡查、检查频次,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 隐患整改

1.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需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资金,并采取临时防范措施。

2.对文旅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检查指出的火灾隐患,需严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相关部门。

3.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台账,记录隐患发现时间、整改内容、整改结果,存档备查。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部门监管职责

1.中阳县文旅局联合消防救援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机制,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经营许可证。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

1.场所因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员工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导致火灾隐患未及时消除或火灾事故扩大的,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制度解释

本制度由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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