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属单位、各股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县经营性自建房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县文化和旅游局制订了《全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分别)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16日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2024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全县经营性自建房问题整改“百日攻坚”行动,县文化和旅游局针对全县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自建房隐患整治质量,确保整治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行动主线,以推进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排查清底、隐患整治清零、问题整改清仓为着力点,紧紧围绕我县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坚持“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级实施、乡镇落实”原则,压实各级责任,推动实施分类整治,切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风险防控工作。2024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本行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文物保护等方面的长效机制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安全排查清底。对本行业自建房排查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开展错漏排专项核查,尤其对不放心的地区、地域,或不托底的房屋,要逐一进行实地校核,确保排查工作全面精准。要紧盯重点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核查安全状态等方面内容,切实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二)隐患整治清零。对尚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房屋,要紧盯任务目标,倒排工期,“一处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隐患房屋“逐栋清零”。对纳入销号台账管理的隐患房屋,要开展整治质量自查,对核查发现整治不到位、验收不规范的,要重新纳入隐患清单,及时督促整改,全力推进隐患房屋 “静态清零”。对新增隐患房屋,要完善排查整治台账,严格按照管控、鉴定、移送、整治、验收等环节规范整治,做到新增隐患房屋“动态清零”。
(三)问题整改清仓。对本行业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历次国家、省级检查和市县自查发现反馈的问题,要进行全面检视,逐一校核是否完成整改、是否出现反复,进一步抓好各类各项问题整改落实。对各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要进行逐项核查,尤其要对照省住建厅等16部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要求,着重查摆机制是否建立、制度是否落实、举措是否有效,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机制。对隐患房屋移送问题要进行追踪问效,重点核实移送手续是否齐全、移送台账是否规范、牵头部门是否履责、移送问题是否处理,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监管职责,督促移送问题整改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4月10日至4月15日)
分析研判本行业当前自建房安全形势,结合近期国家和省级检查发现反馈的典型问题,聚焦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整治推进重点难点,分阶段针对性安排部署。要结合省市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自建房隐患整治工作安排,研究部署“三清”重点工作,落实责任到人,逐条列出清单,编制工作方案。
(二)集中摸排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持续发挥“三员联动”作用,抽调专业技术力量,全面充实摸排队伍,开展错排漏排核查、重点房屋摸排,检查各类隐患整治情况及成效,梳理历次检查反馈问题、相关制度落实和问题房屋移送情况,建立和完善问题移送处置、问题整改台账,专人负责跟进落实,及时督促整改。实行工作周报制度,定期反馈重点工作进展及推进难点,局直属单位从4月16日起,每周五中午12点前将本周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安全专干。
(三)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20日)
紧盯任务目标,按照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落实落细各项整治措施,做到“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确保“6月底前,全县文旅行业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基本完成”。建立“隔日通报、双周分析、每月调度”工作机制,隔日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双周梳理各项重点任务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开展工作调度,针对性调整应对措施,狠抓问题整改落实,高效推进整治攻坚。抓好督导检查,针对性制定督导方案和检查清单,深入开展隐患排查、隐患整治和问题整改的检查督导工作,全力推进整治攻坚。
(四)全面总结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
围绕省、市、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任务,自下而上逐项组织检查验收,汇总反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情况。
(五)巩固拓展阶段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充分认识整治的重要性和长期性,把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巩固深化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抓手,持续强化日常巡查,实时掌握属地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状况,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自建房安全管理,加大对违法建设自建房的执法力度。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管控措施。对存在隐患未完成整治销号或隐患整治不到位的房屋,要进一步核查管控措施是否有效,完成整治前不得撤销管控措施。对集中摸排发现的新增隐患房屋,要根据房屋隐患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尤其是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有倒塌风险的房屋,要立即通知产权人,第一时间清人、封房,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安全围挡,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
(二)细化整治举措。对未完成整治的隐患房屋,要逐处攻坚,按照 “一处一策”细化隐患整治措施。对整治不到位的隐患房屋,要充分调动当地专业力量,加强技术指导,严格按照技术性整治方案或图纸(草图)进行施工,谨防整治标准不高、针对性不强、隐患整治不彻底等问题。
(三)严格验收销号。对整治后的房屋,要逐一进行现场复核,严格执行分级验收流程。验收必须对照隐患清单和整治方案,逐处逐处逐一核查,合格后方可销号,切实做到彻底消除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是省、市、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关键一年,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压实组织实施责任,负责做好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确保专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全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导群众不断增强房屋安全意识,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三)强化追责问效。要将全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纳入重点工作内容,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弄虚作假、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重点督办;对存在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全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问题、措施、责
任清单
附件: | ||||||||||||||
全县文旅行业、文博单位自建房问题、措施、责任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填报日期: | ||||||||||||||
序号 | 所在市 | 所在县 | 单位 名称 | 地址 | 产权单位(产权人) | 是否为经营性自建房 | 建筑面积、层数 | 安全责任人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 存在的隐患问题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是否完成整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