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协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名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吕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相关要求,县文化和旅游局将开展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代表性项目申报条件
(一)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具有体现本地区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具有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五)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2.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条件
(一)熟练掌握并承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关系明晰,并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
(二)居住或长期工作在中阳县内并从事该项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实践;
(三)认真履行传承义务,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四)本人无违法违纪行为,德艺双馨,爱国敬业。
3.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一)凡在同一项目领域内有争议或已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暂不推荐;
(二)群体性强的项目暂不推荐代表性传承人;
(三)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和研究,但不直接从事传承工作的人员不得推荐。
二、推荐申报材料
1.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管理保护计划、专家委员会论证意见、参与项目论证专家名单、县文旅局审核意见(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代表性图片、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2)。
2.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一)推荐表: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中阳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填报内容包括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基本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从业时间、工作单位和职务职称、个人简历、联系方式等);传承谱系或师承脉络;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申请人所掌握的非遗知识和核心技艺、反映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特点的图片;个人成就和为该项目保护传承所做的贡献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的复印件;项目保护单位意见;项目所在地县文旅局意见;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意见及参评专家名单等。(见附件3)
(二)申报片:能体现申请人或被推荐人技艺水平的音像资料(见附件4)。
三、推荐申报程序
1.申报
各单位要依照申报要求,严格遴选并确定拟申报推荐项目、传承人,制作申报材料。申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存储至U盘),于2023年9月30日前报送至县文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凡不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2.审核评选
县文旅局于10月初对推荐申报资料开展审核,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的,退回限期修改补充。未按期完成修改的,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县文旅局将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拟定推荐名单,于11月初报县人民政府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充分发挥项目保护单位、传承人、专家学者以及各行业协会的作用,广泛听取意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和推荐,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切实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准备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组织专家,认真筛选、论证所申报的代表性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确保质量。原则上已经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同类代表性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三)对保护单位的资格,保护单位的代表性、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申报工作中要充分调动有关传承人积极性,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准备和保护计划制定工作,保证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四)申报材料经县文旅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审核。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报送时限的,不予受理。
(五)对推荐过程中出现有异议或反映申报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存在问题的,将严格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落实,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杨丹
电话:5300551
联系地址:中阳县广电大厦40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
材料制作要求
3.中阳县申报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4.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片制作要求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
项目代码: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书
项目类别:
项目名称:
保护单位: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二0二三年 月 日
注意事
注意事项
(一)封面及表格中“项目类别”“项目代码”按以下标准填写:
民间文学(Ⅰ),传统音乐(Ⅱ),传统舞蹈(Ⅲ),传统戏剧(Ⅳ),曲艺(Ⅴ),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Ⅵ),传统美术(Ⅶ),传统技艺(Ⅷ),传统医药(Ⅸ),民俗(Ⅹ)。
(二)表格各项栏目以仿宋GB_2312小四字号填写,不得扩展。
(三)表格一律用电脑填写,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或复制。凡填写内容不实、有虚假成分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一、项目简介
(总体概述该遗产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分布范围、历史沿革、基本内容、实践方式、实践主体、主要特征、文化意义、社会功能等基本情况,不少于500字,不多于800字。) |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
保护单位 | 涉及民族 | (如涉及多个民族,填写主要民族) | |
分 布 区 域 | |||
历 史 渊 源 | (项目传承历史应至少追溯至百年) | ||
基 本 内 容 | (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和具体表现形态等) | ||
主 要 特 征 | |||
重 要 价 值 | |||
存 续 状 况 | |||
相关 制品 及其 作品 | |||
传 承 谱 系 | (填写项目的清晰的传承脉络并延续至当代主要传承人)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一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二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三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四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五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六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
代 表 性 图 片 七 | (反映项目价值和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价值、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产品或剧(节)目照片) (贴照片处) 著作权人及手机号: 照片说明(时间、地点、相关人员、画面内容): |
三、项目保护单位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类型 | □企业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其它 (在对应□处填“√”) | |||
通讯地址 邮编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保护工作专门负责人 | 职 务 |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证明 | (请粘贴复印件) | |||
保护单位 承诺 | 我单位承诺: 我单位申请作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承诺如实提供所有申报材料,自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保护单位职责,自愿接受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的管理监督并定期报告履责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与取得的保护成效 | (填写为加强和促进该遗产项目的保护传承已经采取的各项具体保护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并说明相关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工作的情况。) | |||
五年保护计划主要内容 | (填写该遗产项目今后五年的保护计划,保护计划应围绕记录、建档、传承、研究、宣传等方面的内容制定,并说明如何确保该遗产项目相关的群体和个人参与保护措施的制定及其今后实施。保护计划应是具体可行的措施,且参与方有明确的责任约定,而非可能性和潜在性的描述。) |
五、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意见
专家评审委员会意见 | 参与评审专家签字: 年 月 日 | |||||
评审 专家 名单 | 姓名 | 年龄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注:专家人数不少于5人。
附件2
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申报录像片(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提交录像片)
(一)技术要求:
制式:DVD、MP4格式。
长度:4-6分钟。
文件类型:应是专为项目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现成的风光旅游宣传片之类的录像资料。
画外音及字幕: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
(二)录像片内容:应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传承与存续状况、保护计划等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项目的资料)
(三)报送U盘或者发电子邮箱zywhjbgs@126.com
二、文本制作要求
纸质版文本制作要求:A4纸印制,所有涉及图片需彩印,装订后每项报送二份纸质版。
附件3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人姓名:
所在单位/主要开展传承活动地区:
县(市、区):
中阳县文化和旅游局印制
二0二三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2寸彩照 | ||||||||
民 族 | 出生年月 (以身份证为准)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职 业 | 职务/职称 | |||||||||
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邮编 | |||||||||
通讯地址 | 从业时间 | |||||||||
个人简历 | ||||||||||
传承谱系及授徒传艺情况 | ||||||||||
学习与实践经历 | ||||||||||
申请人 所掌握 的非遗 知识和 核心技艺 | ||||||||||
照片一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二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三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四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五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六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七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照片八 | 反映申请人技艺特点的1000万像素以上6寸数码彩色照片,包括体现技能、技艺的工作照及代表性作品或剧(节)目照片 著作权人姓名: 手机: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照片说明(100字以内): |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
身份证正面 | ||||||||||
身份证反面 | ||||||||||
其他有关资料 | ||||||||||
(个人所获各类奖项及荣誉证书复印件,及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以及其他有助于说明申请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材料证明,此表可扩展) | ||||||||||
申报县级代表性传承人申请书 本人申请(同意推荐)作为中阳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积极履行传承义务,并同意县级文化部门无偿使用申报材料进行宣传、推广。 签字: 时间: | ||||||||||
项目保护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县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 | 专家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评审委员会名单 | 姓名 | 性 别 | 专业 | 职称 | 单位 | 联系电话 | 签字 | |||
附件4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时长:5分钟内。
(二)画外音及字幕:
普通话配音,若使用方言需用字幕标注。中文字幕,字体形式不限。
二、内容要求
(一)视频内容应包括传承人的基本状况,如生活环境、师承经历、在传承该非遗项目中的作用、所具有的能力等;动态表现传承人在非遗项目传承中的状态,如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经过等;代表性作品和成果可适当表现。
(二)影像内容应真实,拥有完整的版权。
三、建议标准
格式:AVI、MP4、MOV。以U盘或者其他形式报送zywhjbgs@126.com
四、文本制作要求
纸质版文本制作要求:A4纸印制,所有涉及图片需彩印,装订后每项报送二份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