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单位、广大企业、个体经营户、社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持续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军人的荣誉感、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拓宽优待证使用场景,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充实优待目录清单内容,共同开创我县“全方位、全领域、全行业”社会化拥军新格局。现面向全县范围征集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项目。
一、征集对象
爱军拥军,自愿在企业用工、公共交通、住房保障、保险金融、就业创业、文旅健康、健康医疗、教育培训、餐饮酒店、商贸物流、通讯服务等领域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优待优惠服务,具备相关资质、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信誉评价和经营状况良好的均可参与。
二、征集方式和征集时间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向在本辖区内注册的企业、商超、宾馆、酒店、餐饮、药店、影院进行宣传,鼓励有意愿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
凡有意愿参与的合作单位(企业),须填写《中阳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企业)信息登记表》(附件),并持企业、门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双拥办报名或将所需资料填报盖章扫描发送邮箱进行报名。
征集时间:第一批:2023年6月29日-7月15日
第二批:2023年7月16日-7月28日
第三批:2023年7月29日-长期有效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邮箱报名
联 系 人:卫艳玲朱宏伟
联系地址:中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疾控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358-5022295
邮箱地址:weiyanling.2007@163.com
三、优待内容
合作单位(企业)结合主营业务,可以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专属服务、优先待遇、优惠价格、绿色通道等体现拥军优属的优待或优惠服务项目(可参照部、省、市优待目录清单),期限不少于2年。军人凭本人有效证件、现役军人家属凭相关证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凭有效的退役军人优待证、“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凭优待证享受优待优惠服务。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经与合作单位联商洽谈签订协议后,通过各类宣传媒介分批次向社会发布优待清单,并颁授优待优惠标志,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中阳县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作单位信息登记表
中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