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统发[2022]8号
中阳县统计局“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清廉山西”“清廉吕梁”“清廉中阳”部署要求,按照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中阳的实施方案》、《全面建设清廉中阳2022年工作要点》、《关于深化推进清廉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有效推进中阳县统计局清廉机关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建设“清廉统计”,着力打造“清廉机关”。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六次党代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吕梁精神,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面建设清廉中阳工作要点,深入贯彻“清廉中阳”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建设“清廉统计”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清廉机关建设的责任感,努力建设持久风清气正的清廉统计机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局机关成立中阳县统计局清廉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廉机关”创建工作的总体把握、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组 长:高奇平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高晓琴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成 员:许小华 法制股股长、计算站站长、能源股股长
冯永琴 综合核算股股长
张露丹 财贸股股长、服务业股股长
白永丽 工业股股长
高霄娟 基建股股长
惠晓红 农业股股长
武瑞琴 住户股股长
安烈霞 普查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清廉机关”创建的日常运作、材料编写、资料整理、督促督导、组织保障等工作,办公室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主 任: 许小华
成 员: 冯 婷 张海燕 杨淼香 张艳婷
王 丽 刘小玲 李旭飞
三、主要内容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清廉机关建设思想根基
1、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领导,坚定政治信仰,夯实政治根基,净化政治生态,提高政治能力,以政治上的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创新观点,争当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排头兵。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强国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学习向广度延伸,向纵深拓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月1次。
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把学习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必学内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学习教育,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内外和网上言行,提高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强化廉政教育,每年至少集中开展2次廉政专题学习、2次警示教育活动。
(二)坚持严管厚爱,打造清廉党员干部队伍
4、严格干部日常管理。严格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定期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范和化解措施,及时提醒和纠正不当行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实行全员覆盖,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干部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主动向组织汇报相关事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个人廉政档案。健全谈心提醒制度,落实风险提示和教育提醒常态化,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必谈,党支部书记与党员必谈。
5、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着力纠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问题。大力支持、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6、弘扬清廉文化。抓好清廉机关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廉”“忠”为主题的优秀传统文化宣教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学习强国等平台,广泛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大力营造廉洁的机关文化氛围。创新廉政宣教形式,通过外出学习、专题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丰富干部清廉文化生活,增强干部清廉价值观认同感和行动自觉性。
(三)强化党建引领,夯实清廉机关建设组织基础
7、着力压实党建工作责任。重视思想政治建设,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坚持落实党员干部思想、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并完善重要事项谈话记录台账;廉政谈话记录应当认真、规范,并及时存档。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分层级落实谈心谈话和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思想、廉洁情况汇报。党支部书记每年同所属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至少1次,遇特殊情况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组书记每年同机关党组织成员谈心1 次以上。
8、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签到等制度,及时纠正机关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不经常等问题。注重提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质量和效果,坚持把廉洁教育、廉情分析融入党组织生活,注重提醒谈话实效性,防止和纠正组织生活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9、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党支部书记履职能力、发挥党员主体作用。严格执行党员管理“十条红线”,保证党员队伍纯洁;重视加强对新形势下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研究。
(四)持续正风肃纪,狠抓“四风”问题整改
10、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坚持落细、落小,查纠机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破窗效应”。紧盯数据审核、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要节点和重要岗位,强化机关作风效能问题的分析研判,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从严查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更大力度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11、保持监督检查常态。根据形势变化和任务要求,及时完善机关作风效能检查工作机制。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和通报检查督查情况、进行作风问责等方式,有效推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全年安排检查督查不少于4次,做到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必查。
(五)丰富工作载体,营造清廉机关建设文化氛围
12、营造清廉文化氛围。增置一批廉政书刊,丰富党建书刊专柜读本。完善廉政文化墙建设。充分利用微媒体等现代多媒体平台开辟廉政专栏,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廉政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机关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13、开展典型树廉活动。注重发现和培养身边的廉政典型,及时表扬在工作中乐于吃苦、主动担当、廉洁自律的党员干部和行为,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在机关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14、开展家庭助廉活动。把家风建设融入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内容,作为干部品德考核重要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或发放倡议书等方式,谈家风、说家教、讲家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家属以“勤”兴家,以“俭”持家,以“廉”守家,营造家风好、党风正的良好氛围。
(六)健全工作机制,筑牢数据质量防线
15、加强统计制度建设。持续完善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核定流程,加强分析研判预警。加强统计法制宣传,结合统计督查工作扩大统计法制宣传范围,强化对源头数据的常态化核查,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
16、加强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有关精神,切实履行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工作职责。畅通统计违法线索发现渠道,对群众举报案件要及时展开核查。发现统计弄虚作假问题的,主动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阶段(2022年6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内容,及时将方案和部署情况市直工委,组织召开动员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创建阶段(2022年7月至9月)。对照本方案,梳理各科室责任,把“清廉机关”建设与政治学习教育、中心工作同谋划同安排,有针对性地设置载体开展并落实各项创建活动。认真按照总体方案要求,强化联动协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如期效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至12月)。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创建各项任务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机关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提升清廉机关创建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廉机关”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党组要履行“清廉机关”建设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带领本科室人员履行好具体贯彻落实任务,层层传导压实责任,确保“清廉机关”建设各项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增强工作合力。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制定的目标,根据本实施方案内容要求和2022年工作任务,结合创建活动的基本要求,立足于业务职责和工作实际,抓住重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力,对“清廉机关”建设过程中查找出来的薄弱环节、薄弱领域,要认真研究强弱项补短板,以有力举措推动问题解决,要及时总结并建章立制,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建设成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不断强化改革创新意识,以振奋的精神,有为的姿态、优良的作风,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