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水质提升工程运行管理制度
为规范水质提升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保障群众健康饮水,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范围
包括已建成或在建的水质净化设备和水质消毒设备。旨在规范工程的运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
二、管理机制
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合管理机制:乡(镇)政府负总责,行政村委具体负责设备维护及日常运行,县级水利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水质检测等监督工作。
三、人员配备
每台水质提升设备至少须配备一名管理人员,负责水质提升设备的运行管理,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工程技术和管理经验,熟悉净化消毒设备和工艺流程,能够独立开展工程运行和管理工作。
四、日常运行检测
管理人员按设计要求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运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并记录关键数据,定期提交运行报告。
五、故障处理流程
若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管理人员需初步判断并逐级上报;一般故障由乡(镇)政府协调解决,重大故障由县水利局联系厂家或聘请技术人员解决。
六、设备维护
各乡镇及村委应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包括设备清洗、滤料更换、药剂投放与检修调试等,确保设备运行效率。
七、应急处置
每台水质提升设备运行需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突发水质问题和设备故障时的应对措施,确保用户用水安全。
八、管理要求
管理人员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由专人对设备进行管理,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建立健全维修养护、水质检测档案,为后续管理提供参考。
九、经费保障
水质提升设备管理经费由村委解决,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经乡村两委研究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和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经费来源可从村民水费收入和村集体收入中安排,并需经乡镇政府审批。
十、考核奖惩
建立考核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村集体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不力导致问题发生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水利局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