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水利局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促进水资源利用的通知
各取水用户:
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中阳实施方案》,促进再生水资源的利用,根据《山西省节约用水条例》和《山西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促进再生水利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将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的利用纳入用水统计范围。
二、再生水输水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工业企业,应当优先使用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再生水。
三、在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和取水许可审批中,优先配置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合理利用地表水,严格限制利用地下水。
四、取用污水处理再生水,免征水资源税。
五、要大力推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各取用水单位非常规水源用量比上年度提高2%。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水利局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