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水利局
关于印发《中阳县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制度》
的通知
各乡镇:
为规范全县农村供水水质净化消毒和检测工作,进一步加快提升我县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阳县水利局
2022年6月1日
中阳县农村饮水水质检测制度
一、检测范围及时间安排
1.检测范围
全县范围内89个行政村262个自然村的农村供水工程
2.时间安排
从当年县水利局下达农村饮水工程检测任务开始,到当年11月1日前,县水质检测中心要完成当年度水样检测化验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县水利部门负责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的监管工作,各乡镇水利分管领导、村委负责人负责水样的采集和送检工作,县水质检测中心负责所有送检水样的检测化验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整理成报告送交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对检验报告进行存档保管。
2.县水利部门负责水质处理制剂的采购和保管工作,各乡镇负责分散供水点的制剂发放工作,下发到各有关村。
三、水质检测
(一)技术要求
水样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分析按《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进行。饮用水水质分析结果均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进行。
(二)检测频次
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频次如下:
对各村水质,每年至少化验一次;对于上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的村或者群众反映饮水质量有问题的村,立查立验,在问题反馈3日内将化验结果整理出来。
(三)质量控制
县水质检测中心应重视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如遇水质异常情况,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测频次;如遇特殊情况(如暴雨)增加检测频次;对多次检测不合格的样品要重新采样送权威检测部门检测。
对水质化验不达标的村庄,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保障村民正常饮水。同时,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于水质受到污染的村庄,要立即组织力量寻找污染原因并及时上报污染情况,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立即处理。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为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水利局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职责,强化调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检测任务。
2.经费保障。水质检测、水样采集、送检等所需费用,由县水利部门向县政府申请,由县财政给予保障。
3.强化责任。因水样的采集、送检不及时影响整体检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