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函〔2026〕2号
中阳县审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部审计
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县直各部门(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和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审办内审发〔2025〕1号)规定、《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6〕2号)、《吕梁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吕审发〔2026〕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
本次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为:全县范围内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和企业组织,以下统称被审计单位)。
二、填报内容和上报方式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通过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进行。县直各部门(单位)应当按规定通过直报系统单机版填写2025 年度“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等表格,并对收集的本级和本系统相关统计报表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生成完整的统计数据文件(包括PDF格式和nstj格式),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报送。统计报表收集并审核完毕后,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内审统01表、内审统02表生成完整的统计数据文件发送至县审计局办公室(邮箱:zysjjb@163.com),由县审计局办公室通过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直报系统汇总。
上报完毕后,各单位还应及时备案2025年度年报纸质件。备案的纸质件每一页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纸质版交回审计局办公室(县委大院1号楼4层401)。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确保统计调查质量。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县直各部门(单位)及县属国有企业本级和下设每一级所属单位都应当通过单机版填报程序单独填写报表。所属单位无论是否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开展内部审计业务,都应当填写报表。对没有相关情况和数据的栏目,应当据实填写。此次统计调查工作,各县属学校按照系统所属单位口径由县教育局负责收集报送,各医院按照系统所属单位口径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收集报送。各部门(单位)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加强管理,保障信息数据安全。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学习审计署《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单机版填报程序的使用说明,掌握统计指标含义和系统使用方法。要切实做好统计调查数据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透露有关信息。要严格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审计业务文书记载的内容填列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完整,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
四、其他事项
(一)请县直各部门(单位)填写《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联络员统计表》(附件1),于2026年2月14日前发送至县审计局办公室(邮箱:zysjjb@163.com),组织联络员扫描中阳内审工作群二维码(附件2)进群。
(二)审计署修订的《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全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培训视频、统计调查直报系统单机版填报程序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将随后下发。各单位要及时将上述资料向所属和下级单位转发,让每一级参加统计调查工作的单位也了解统计调查工作要求和指标含义。
(三)统计调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县审计局办公室雷伟伟,联系电话:19834668791(微信同号),任德昊,联系电话:18634895649(微信同号)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