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社厅印发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晋财社〔2022〕258号),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0〕21号),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2〕714号)精神和中共吕梁市委办公室、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吕梁市稳就业措施》(吕办发〔2022〕1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22年度创业就业补贴申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申领条件的广大用人单位、各类创业就业人员积极申领。
一、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岗位补贴
(一)申领条件。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补贴对象。小微企业。
(三)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300元就业岗位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四)申报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或工资银行卡流水单或社保缴费证明等在岗证明;劳动合同复印件;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等就业证明材料;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花名册。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根据带动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补贴对象。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返乡入乡创业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带动1人就业,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四)申请补贴材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返乡创业人员返乡创业证明);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及就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6个月以上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账(单)或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申请人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开户行及行号;个人真实性承诺书。
三、创业场地租赁补贴
(一)申领条件。对离校5年内(2017年至2022年)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按规定享受场地租赁补贴。
(二)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三)补贴标准。按每年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经营场地租赁补贴。返乡创业人员中自主创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按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申请补贴材料。创业场地租赁补贴申请表;创业人员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创业证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创业场地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票据;申请人在银行设立的账户、开户行及行号。
四、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归集简办”创业补贴
(一)申领条件。对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带动1人以上就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且有纳税行为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15000元的扶持。
1.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指从2022年起的应届毕业生,
首次创办企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的担任主要负责人(或者股东)。
2.纳税行为,指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在税务部门有实际纳税额,或者按规定免税但有纳税申报记录。
3.带动1人以上就业,指除创业者本人外,另外招用1名以上工作人员就业(含1人)。
4.缴纳社会保险费,指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或者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并实际缴费,且不存在欠缴行为。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补贴15000元。
(四)申请资料。创业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证、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纳税情况的证明(有实际纳税的提供相关记录,按规定免税的提供纳税申报记录);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不需要创业者提供,人社部门内部核验);带动1人以上就业的证明(主要指能证明劳动者就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或者社保缴费记录等)。
(五)有关说明。每名高校毕业生及每个实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享受创业补贴“归集简办”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不再重复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赁补贴、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等政策;本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五、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领条件。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小微企业。
(三)补贴险种及标准。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补贴。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四)申请补贴材料。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审核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小微企业需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小微企业认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人员花名册;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招用劳动者的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状态);工资发放凭证复印件;社保征缴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保明细;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所有资料递交是携带原件及《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电子版,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
六、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
(二)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补贴的社会保险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三)补贴期限。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创业失败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1年;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请补贴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审核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创业失败人员提供创业时的营业执照副本,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灵活就业状态);社保征缴部门出具的社保费明细账;本人社保卡账户。
(五)有关说明。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既可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七、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
(一)补贴范围及条件。毕业5年内(2017-2021年)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创业者。
(二)补贴标准。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2/3给予补贴。补贴的社会保险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三)补贴期限。高校毕业生补贴1年,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均补贴3年。
(四)申请补贴材料。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审核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办小微企业的需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进行小微企业认定);法人(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残疾人提供残疾证;社保征缴部门出具的社保费明细账;本人社保卡账户。
(五)有关说明。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劳动者社会保险缴纳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本人选择,既可向社会保险缴纳地人社部门申领,也可向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
符合申领条件的各类创业就业人员,可扫描以下二维码下载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申领补贴所需资料后,将申领资料提交到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中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宁乡镇政府斜对面,社保中心院内)
联系人:雷中平
联系电话:0358-5022592
创业就业补贴申领资料打包下载
中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