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各相关股室:
现将《中阳县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落实。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通知》(吕市监发〔2024〕60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 ”要求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省、市局工作部署,进一步认识和明确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重要性,树牢风险防控理念,不断强化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故。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1.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要求配齐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岗位职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实际完善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2.督促食品生产者依法依规依标准组织生产,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3.强化食品添加剂安全监管,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4.组织开展餐饮环节抵制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承诺。
5.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强化经营者资质审核,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非法宣称功能的食品以及声称保健功能的非保健食品,及时清理相关商品信息。
6.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防护相关机制,主动防范故意向原辅料和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故意污染和蓄意破坏行为。
(二)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力度
7.综合运用价格监测、广告监测、网络交易信息监测等手段,对问题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开展全要素排查、全环节检查、全链条查处。
8.强化信用监管,依法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施约束惩戒。
9.明确监督检查重点,食品生产环节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和《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所列食品品种为重点,以接受委托生产的企业特别是由委托方提供食品原辅料的企业为重点对象,对原料供应商资质、库房是否有与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的审核和委托合同等信息进行重点检查;食品经营环节以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凉茶店等为重点单位,以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凉茶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是否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原辅料;重点检查网售食品生产者名称、地址、配料表等信息是否与食品标签一致;对特殊食品标签和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一致性进行重点检查。
10.强化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销售环节、存在委托生产情形的企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产品的非法添 加物质强化抽检监测,重点抽检既往不合格率较高的调味品中罗丹明B,辣椒制品中苏丹红,小麦粉中的过氧化苯甲酰,酱卤肉制品中酸性橙Ⅱ,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中罂粟碱、吗啡、那可丁、可待因等非法添加物质;针对性监测普通食品中那非类、一 二麻精类药品(如γ-羟基丁酸及其相关物质)、西布曲明和酚汀类等致泻物质、双胍磺脲类、非甾体抗炎类,调味料中碱性嫩黄等非法添加物质及衍生物成分;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核查处置。
(三)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11.重点关注宣称“减肥”“壮阳”“治痛风”“降压”“助眠”等功能的压片糖果、固体饮料、果冻、代用茶等食品类型,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网络巡查、实验室非靶向筛查等手段加强对委托加工、直播带货等行为以及美容院线、成人用品店等重点场所的执法力度。
12.对发现食品中添加列入食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 ”、《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和总局发布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的化合物,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商请及早介入。
13.对食品中非法添加新型化合物的,与公安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协助提供检验结果和有毒有害认定意见。
(四)积极推进社会共治
14.鼓励检验机构和社会团体等,积极探索通过实验室自检方法等排查新型非法添加物质风险线索,并申报非法添加物质补充检验方法,不断提升风险排查能力。
15.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
16.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受理核查违法违规线索。
17.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普法宣传、案例发布、警示教育等途径,向社会大力宣传食品非法添加的严重危害、法律后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坚定立场。
18.倡导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引导企业安全发展、诚信经营,组织开展行业自查自纠和内部监督,防范行业潜在性苗头性系统性风险。
三、工作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违法行为工作,按照县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和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要加强对各市场监管所的业务指导,强化上下联动;各相关股室要增强协作意识,对各自条线发现的食品中涉嫌非法添加问题线索,要立即追踪溯源、协同处理,对生产、销售、线上、线下等各环节进行全链条打击,切实发挥监管合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深入开展调查取证,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行为。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场监管所发现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和相关舆情,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要通过简报、工作信息等渠道,及时报送工作中发现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建立季报制度,各市场监管所请分别于4月1日、7月4日、10月8日前对口报送相关股室上一季度《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工作统计表》,各相关股室汇总后及时报送市局各相关科室。于12月2日前对口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工作统计表》(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