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监字【2022】94号
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补充通知
为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激励带动作用,确保全县市场经济主体稳定发展,根据县政府2022年11月17日“关于落实新增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会议精神,现就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中阳县财政局、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市监字【2022】70号)”补充通知如下:
2022年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每户发放创业补助资金2000元,补助资金分三年发放,其中,2022年凡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发放800元;2023年、2024年市场主体存在且有经营记录的每户每年发放600元,主体存在但无经营记录的个体户每户每年发放300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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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行政审批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