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监字【2022】70号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阳县财政局
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实施办法
为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通过市场主体倍增提质,推动中阳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阳县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市场主体平稳健康发展30条措施》(中政办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补助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起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二、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每户补助2000元,其中,市级500元,县级配套1500元。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发放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提供个体工商户补助对象注册登记清单,确定注册个体工商户真实性。
四、个体工商户领取创业补助资金要填写《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同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账号、经营场所照片、经营销售记录信息等5项资料。
五、县市场局会同属地乡镇实地查看个体工商户经营情况;个体工商户创业补助资金由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到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
六、本办法由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