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外出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根据《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26〕22号)文件要求,规范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全流程管理,及时兑现就业帮扶政策,降低脱贫群众外出务工交通成本,稳定脱贫群众务工增收渠道,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中阳县2026年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
(二)项目类型:就业创业帮扶项目
(三)实施地点: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
(四)建设内容:对2026年度县外务工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发放一次性往返交通补贴。
(五)投资预算: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2026年常态化帮扶资金。
(七)预期绩效目标:落实分档交通补贴政策,有效减轻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外出务工交通开支;健全多层级核验、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杜绝伪造务工证明、重复申领、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充分调动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积极性,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实施期限:2026年7月—2026年12月
(九)责任单位: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二、补助对象
2026年度跨省、省内县外务工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含灵活就业、临时务工人员)。
不予补贴情形:乡镇村级公益性岗位、县域内就近务工人员不予补贴;提供虚假务工材料、伪造务工证明人员不予补贴。
三、补助标准
采取分档定额方式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
1、省内务工:市内县外300元、省内市外600元;
2、跨省务工:山西省周边省(市、自治区)(陕西、内蒙古、河南、河北)1000元、其他省(市、自治区)1500元。
四、申领审核、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申领人本人提出申请,提供真实有效的务工证明;灵活就业的,由村委、乡镇实地核实后出具务工佐证材料。务工人员未返乡的,经本人书面同意,可委托直系亲属、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劳务输出机构代办申请。
(二)村级初审公示。各村(社区)依托村级务工就业台账核实务工地点、务工时长,实地或电话核验务工信息真实性。初审合格后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含申领人姓名、务工地点、补贴标准等。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公函报送乡镇。
(三)乡镇复审公示。乡镇对村级初审申领资料中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比对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公示10天,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四)发放补贴。县农业农村部门将各乡镇报送的补贴名单汇总后报县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到申领人银行账号。
五、申报所需资料
1、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
2、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身份证明(采集表)
3、务工佐证材料(企业务工证明或外出灵活务工核实证明)
4、申领人身份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一)全方位开展政策宣传。各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员,通过入户走访、村内广播、村民微信群、集中宣讲等方式全覆盖宣传政策,清晰告知补贴申领条件、标准、流程,明确虚假申报、伪造材料追缴资金、取消政策资格等惩戒规定,从源头防范骗补行为。
(二)精准摸排务工信息。各村按月更新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劳动力)务工信息台账,实时更新务工单位、务工地点、务工起止时间等,常态化电话联系务工人员核实在岗情况,确保务工信息真实准确。16周岁以上符合条件劳动力应录尽录,不得以年龄超过60周岁为由拒绝受理补贴申请。
(三)常态化受理申报。实行全年常态化受理机制,不设置集中申报窗口期,群众随时提交、镇村随时审核。每月 20日前完成当月符合条件人员资料汇总上报,做到应发尽发、应补尽补。
(四)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数据互通机制,与相关部门定期交换惠民补助台账,双向核对务工信息,精准识别冒领、重复申领人员,补齐制度漏洞。
(五)从严监督核查。建立“谁审核,谁负责”机制,压实村、乡两级审核主体责任。落实实地核查、电话核验要求,杜绝审核走过场。
(六)强化调度督导。县级主管部门常态化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回头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对台账更新滞后、审核不严、发放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开展专项督导。持续完善长效核查机制,堵塞风险漏洞。
附件:1.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
2.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务工佐证资料(企业务工证明或外出灵活务工核实证明)
3.中阳县2026年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 ||||||||
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户籍所在地(社区)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
外出 | 务工企业(合作社)名称 | 月工资金额(元) | ||||||
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元) | ||||||||
户籍所在村(社区) |
| |||||||
户籍所在乡镇 | (乡镇盖章)年月日 | |||||||
审核人签字:乡镇负责人签字: | ||||||||
县农业农村局 | (盖章) | |||||||
注:本表一式三份,村、乡镇、农业农村局各留存一份 | ||||||||
附件2
xx(企业)务工证明
兹证明: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为山西省中阳县______乡(镇)____村(社区),属于脱贫劳动力 /监测对象劳动力。该人员于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在我单位稳定务工,详细务工地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区),岗位为______。我单位郑重承诺,本证明所载务工时间、务工地点等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填报、伪造信息,自愿承担追缴交通补贴相关责任。
XXX企业单位(加盖公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出灵活务工核实证明
兹有村民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系中阳县______乡(镇)______村(社区)脱贫 /监测对象劳动力。经村委会实地走访、电话核实,乡镇复核确认:该户2026年度在外从事临时零工、灵活就业,无固定用工企业,务工地点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务工时段为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年____月,务工情况真实有效,可作为一次性交通补贴申报佐证材料。
村委会核实意见及盖章乡镇复核意见及盖章
村委负责人签字:乡镇负责人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 |||||||||||||||
中阳县2026年脱贫劳动力(监测户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 | |||||||||||||||
序号 | 村名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户籍所在地 | 外出务工地 | 务工企业 | 务工 | 月工资 | 补贴 | 银行卡号 | 开户人姓名 | 开户人身份证号 | 开户 | 联系电话 | |
填报单位: | 负责人签字: | 填报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