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发〔2026〕1号
关于印发《中阳县木耳产业废弃菌棒回收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
现将《中阳县木耳产业废弃菌棒回收处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木耳产业废弃菌棒回收处理实施方案
为大力开展我县木耳废弃菌棒综合利用工作,充分挖掘废弃菌棒的潜在价值,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走一条木耳产业绿色发展之路,现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强化环境保护意识。以提高废弃菌棒综合利用率为核心,完善木耳全产业链环保环节,推动全县木耳产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目标
积极构建由政府主导、农户参与、企业运作、社会监督共同参与的废弃菌棒回收利用长效机制,确保废弃菌棒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通过持续推进废弃菌棒治理工作,形成一套成熟、可复制的废弃菌棒综合利用模式,推动木耳产业向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转型,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互动。
三、实施办法
(一)集中堆放管理
1.科学规划场地。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木耳种植的分布情况、种植规模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废弃菌棒集中堆放场地。堆放场地应选择地势较高、排水良好、远离居民区和水源地的地方,同时要确保场地有坚固的围栏,配备专管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场地内不得混入其他垃圾,保持环境整洁。
2.规范堆放流程。乡村两级要切实发挥指导督促作用,在木耳采收完成后,及时通知种植户将废弃菌棒运送到指定场地。要求种植户在10月底前全部完成集中堆放工作,确保废弃菌棒集中堆放率达到100%。专管人员要做好堆放记录,详细登记堆放的废弃菌棒数量、来源等信息。
3.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堆放场地日常巡查制度,专管人员定期对场地进行检查,防止废弃菌棒随意丢弃或焚烧。对于未按要求堆放的种植户,要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其环保意识,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种植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统一回收处理
1.建立工作台账。各乡镇要建立完善的木耳废弃菌棒工作台账,详细登记各种植户的废弃菌棒收集数量、堆放地点、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台账要定期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回收处理工作提供依据。
2.对接回收主体。各乡镇要主动与有资质的、利用废弃菌棒发展其他产业的本地企业、公司或合作社进行对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根据回收主体的处理能力和需求,合理安排废弃菌棒的回收时间和数量,确保回收工作有序进行。
(三)及时验收奖补
1.提交验收申请。各乡镇所辖废弃菌棒全部处理完成后,要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废弃菌棒处理情况报告、回收处理台账、回收处理确认表、回收合同、票据等相关资料。
2.组织联合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财政局、乡镇、村委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废弃菌棒处理情况进行实地验收。验收小组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处理工作达到要求。
3.支付奖补资金。完成验收后,对于符合奖补条件的回收主体,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按照相关政策支付奖补资金。奖补资金要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四)加强联农带农
1.优先吸纳就业。项目施工、运营阶段,优先招聘项目所在地农户参与,签订规范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2.灵活用工保障。设置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岗位,建立用工台账,保障务工收入及时足额发放。
3.公益岗位安置。针对脱贫户、监测户等特殊群体,设置公益性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薪酬标准,实现“一人就业、一户增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全县木耳废弃菌棒治理工作高效落实,县农业农村局成立木耳废弃菌棒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职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废弃菌棒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废弃菌棒治理工作。要严格管理种植户,规范落实废弃菌棒集中堆放回收工作,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废弃菌棒未按规定遵守相关管理制度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废弃菌棒污染的危害性和回收处理的重要性。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农户普及环保知识和废弃菌棒综合利用技术。积极宣传典型做法和工作成效,树立正面榜样,增强广大农户回收废弃菌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营造废弃菌棒回收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废弃菌棒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对各乡镇废弃菌棒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废弃菌棒回收处理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制定补充规定;若与国家、省、市后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冲突,以上级政策为准;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长期。后续年度无调整的,按本方案规定执行;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不再另行制定相关文件。
附:全县木耳废弃菌棒回收确认表
全县木耳废弃菌棒回收确认表 | |||||||
乡镇:(盖章) 单位:万棒 | |||||||
序号 | 村名 | 种植户姓名 | 种植菌棒数量 | 回收数量 | 回收时间 | 种植户 确认签字 | 备注 |
村委负责人签字: 回收人员签字: 乡镇分管领导签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