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中阳县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局务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阳县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畜禽标准化养殖场示范建设,推动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农村重点项目资金(第一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吕农办发〔202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建设畜禽标准化养殖场4个,其中:牛场2个,羊场1个,鸡场1个。
二、实施主体
2024年度新建、改扩建规模养殖场。申报省、市项目储备的优先扶持。
三、实施内容
按照“选址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畜禽品种优良、制度规范健全”的要求,强弱项、补短板,建设标准化养殖场。
1.选址布局合理化。场区布局合理,科学分设办公、生产、生活、粪污处理等功能区。
2.设施设备智能化。生产、安全、防疫、消毒、粪污处理、病死畜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齐全。
3.生产管理制度化。生产经营主体要有健全完善的各项生产管理制度。
4.粪污治理资源化。配套建设有粪污处理设施,采用“畜禽粪便堆肥发酵”、“粪污全量还田”等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模式。
5.生物安全程序化。制定适宜本场生产实际的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及常见疫病免疫程序。在病死畜无害化处理上,配备有焚烧、化制、掩埋和发酵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者委托当地畜牧兽医部门认可的集中处理中心统一处理且有正式协议。
四、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可以形成实物量的环节,优先支持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病死畜禽临时冷冻设施等。每场补助30万元。
奖补条件
(1)选址布局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并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备案、环境评估等手续材料(羊场除外);
(2)实行严格的防疫措施,有相应的强制免疫疫苗注射档案及瘦肉精检测记录等相关档案;
(3)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严格执行畜禽粪污治理“三同时”制度,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理、清运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相匹配。
五、实施要求
一、项目实施主体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一定的资金配套能力,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要列入一产固投项目库。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收集整理项目资料,特别是项目建设过程中各个阶段的音像资料,按“一场一档”的形式整理成册。项目建成后,实施主体要在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连直报信息系统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