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中阳县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以“兜牢兜实底线,保障基本民生;补齐服务短板,力推项目建设”为重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聚焦特殊困难群体,兜实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1、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工作。出台《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刚难群众救助审核确认及明确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中政办发〔2022〕16号)、《中共中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等工作中进一步推进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农办发〔2022〕12号)等一系列文件,就“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保障救助程序、县乡村三级责任、履责时限等做了详尽要求,充分发挥社了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扛稳扛牢三级责任、用足用好八项政策、抓实抓细五项工作”。逐步建立低收入人口数据库,依托“乡镇一门受理、部门协同办理”制度,实现分层分类社会救助。
2、完成农村低保标准提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受助者的收入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续提高,今年市政府分两次对城乡低保、特困标准进行提标,低收入人口增收幅度得到大幅提升。目前农村低保502元/月,城市低保630元/月。农村特困8170元/人/年,城市特困10100元/人/年。相比2021年农村低保增幅18.96%,城市低保增幅8.6%;农村特困标准增幅18.41%,城市特困标准增幅8.6%。集中特困供养标准按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执行。目前2022年度提标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3、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和临时救助保障范围。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初,全县共按照《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我县共新增城乡低保223户434人,其中城市低保11户23人,农村低保212户411人;共新增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8户58人,其中城市特困4户4人,农村特困54户54人;我县共发放临时救助2521人次,共涉及109.56万元。其中大额临时救助23人次,涉11.59万元;乡镇临时救助2498人次,涉97.97万元。在对急难型救助对象需要临时救助的,建立了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出了简化程序,先行救助后完善手续的指导意见,并先后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100万元。
4、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底,共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2239人174.244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050人229.9628万元。我县1-4级残疾人补贴2022年度71元/月,共发放6153人516.2694万元。
5、落实老年人补贴。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底,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14596人次共729900元;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底,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1159人次共115900元。
6、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2022年1月到2022年12月底,流乞人员共救助135人次共5390元。
7、持续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中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中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工作要点》、《中阳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统筹谋划,夯实“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大保护,不断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扎实开展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工作专项清理工作,我县到2022年底共有46名儿童纳入基本生活保障,共领取生活保障金约61.8104万元,孤儿“圆梦助学工程”发放资金6万元。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养育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按1145元每人每月执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参照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执行。目前,我县社会散居孤儿1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33名,共支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61.8104万元。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聚焦补齐养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民生实事
2022年按照全省推进殡葬综合改革促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和“老有所养355工程”的思路,大力推进殡葬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殡仪馆项目于2021年9月26日开工,截至目前建筑工程全部完工,殡葬设备已全部安装调试完毕,正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准备阶段。
县级公益性公墓由宁乡镇柳沟社区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主要分墓地建设和森林防火通道两部分建设内容。总占地189亩,一期工程占地70亩。目前一期工程已完工。
中阳县养老院护理楼建设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截至目前工程全部完工,正在提请审批局、住建局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三)加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落实慈善总会换届与各类救助政策
1、慈善总会顺利换届。2022年9月22日,我县召开了慈善总会第二届会员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阳县慈善总会章程、管理办法(修正案)》修正说明和《中阳县慈善总会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中阳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聘任周成瑞为中阳县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原人社局副局长李扣喜当选为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圆满完成了我县慈善总会换届工作。
2、资助政策方面。我县慈善总会设立了“扶贫助困慈善信托基金”,县财政注入启动资金300万元,目前已对收入不达8000元、收入不达10000元且增幅不达10%、收入不增反降的脱贫户、监测户累计扶持救助461户,105.72万元。县慈善总会设立了“孝心基金”,2022年10月前接受子女赡养老人资金467.15万元,慈善总会奖补10%共46.43万元,共计发放513.58万元。对60周岁以上农村特困老年人每人奖补500元共13.05万元。对2022年度全县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困难群众救助300户,每户1000元,累计30万元。
3、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工作方面。为全面巩固拓展脱 贫攻坚成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印发了中巩固衔接办发〔2022〕8号文件,建立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每季研究解决全县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乡村振兴局汇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落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各项政策和措施,审定常态化帮扶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研究审议帮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研究解决贯彻执行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调整等重大问题;统筹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增强对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意识。
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按月对新进低保户、特困户、因大病或急难产生大额开支户信息进行汇总比对后,进入民政系统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审核,查验该户财产、就业、公积金等信息,经平台审核通过后,财产、收入均符合农村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录入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平台,将预警信息推送到各乡镇,由乡镇推送给各行政村委、各驻村工作队组。行政村委、驻村工作队组根据预警信息,入户排查或者会议研判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监测户,对纳入对象分类制定帮扶计划。
(四)持续完善日间照料和幸福小院,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积极推进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全县应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77个,其中日间照料中心48个、幸福小院29个。目前,建成70个,占比90.09%,其中日间照料中心45个、幸福小院25个。正在建设7个,其中日间照料中心3个,幸福小院4个。目前已建成的70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全部启用并正常运行,其中已提供用餐服务29个,初步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目标。2022年9月30日,根据《中阳县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20-2022)》(中办发〔2020〕22号),为我县已建成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和幸福小院发放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140万元。
(五)推进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和基层民主建设
1、扎实开展县人民政府驻地设立街道试点工作。2022年9月按照省厅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前期摸底、调研论证、资料上报工作,目前已完成申报阶段工作。
2、我县乡镇社工站项目于2022年7月正式全面运营,设立6个乡镇社工站,每站配备2名专职社工。目前主要承担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城乡社区治理和社会事务等五方面的工作。各社工站成立以来,积极发挥社会工作贴近群众和专业性优势,在夯实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同时,不断丰富为民服务内涵、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3、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工作。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关于全面建设清廉中阳的实施方案》(中发〔2022〕4号),出台了《关于开展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宁乡镇城东社区、暖泉镇弓阳村2个试点村居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清廉村居创建,不断强化村(社区)党组织服务功能。一是将清廉村居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二是健全村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全面清查集体“三资”、集体合同底数,完善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三是积极推进村级党组织纪律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和村级纪检监察联络员“三员合一”,加强基层监督,促进基层治理。
(六)打造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推动民政工作持续发展
按照全面落实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围绕信访、消防、食品、建筑、疫情、服务对象等几方面逐一排查,先后组织人员每周对下属两所敬老院和殡仪馆、养老院护理两个工地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工地和敬老院建立自查自改台账,同时专项检查组建立安全检查台账,主动联合住建、市场、消防等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监督检查,持续用力牢牢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遏制我县民政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加强党建引领,持续做好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局安排部署,局党组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我局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举措,以中阳县民政局党组印发《在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中民党组发〔2022〕3号)文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整顿组织生活会暨警示教育会,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局机关党员干部和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整顿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宣传活动,明确任务。真正做到以案明纪、以案示警。我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暨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县委第二轮巡察二组组长反馈巡察意见,专题学习了中共中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中的案例。通过学习,实现了教育全覆盖,进一步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八)统筹抓好民政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
配合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将社会福利院作为临时隔离防控二所,做好返乡人员、外来人员等重点人群隔离管控工作管理,协助在泰康苑小区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并由班子成员带队蹲点,扎实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我局人员驻点后,协助该点社区、公安、医院等人员开展工作,在小区物业群内多次发布全员核酸检测通知,并使用“大喇叭”录制全员核酸通知,在小区内不断循环播放,多渠道、多形式加强群众参与全员核酸工作,严格落实动态清零的政策。按照民政部防控指南和本地疫情防控领导组的安排,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干部职工疫苗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具体指导下,要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树立新时代民政典范。
(一)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力度,按时比对建档立卡,脱贫、低保数据,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县级民政局完成30%拟保障对象抽查,乡镇、村(社区)完成100%报保障对象的入户核查,确保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一完了之”的现象发生,提高低保政策的执行捕准度。加大低保领域腐败问题排查力度,确保我县不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侵害困难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
(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积极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务监督,进一步规范村规民约,助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完善“一约四会”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机制;继续加强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综合身体素质;推进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实现标准化、规范化运营。推进社会工作实务发展,在多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
(三)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
坚持基本社会服务的公益属性,制定殡仪馆、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运营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殡葬事业综合改革的相关工作。持续加强和改善养老服务供给和管理工作。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护理型养老院按照“公建民营”思路启动运营;加强区域性养老院和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规范养老服务机构运营和落实床位补贴等相关保障措施。
(四)进一步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严格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建立健全联合监管机制,杜绝殡葬领域各类违规问题,倡导文明丧葬新风;继续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和留守妇女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宣传引导;着力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提升婚登工作质效,倡导婚俗改革,开展婚姻家庭辅导,促进家庭和睦。
(五)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助推社会组织快速发展
建立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常态工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严格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及时清理“僵尸”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年度报告、抽查监督、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社会组织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积极配合上级民政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县政府“十四五”规划、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规划部署,有力推进今后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阳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