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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民政局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1-10-21 10:20 来源:中阳县民政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2018年,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民政局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较好的发挥了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提标情况。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晋民发【2016】24号)《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1838号)文件精神,2018年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500元提高到3744元;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390元提高到420元2018年我县城乡低保共有5528户8588人。其中:城市低保938户1401人;农村低保4590户7187人。农村低保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542户3490人。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2228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发放资金477万元,农村低保发放资金1751万元。农村低保户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资金896万元。目前2018年城乡低保资金已经全部发放。

  2、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按照《吕梁市民政局吕梁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吕民发【201839号)文件精神,2018年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5000元;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6000元提高到6600元2018我县有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56户611人(分散供养527户580人,集中供养29户31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7户73人(分散供养64户70人,集中供养3户3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89户538人(分散供养463人,集中供养510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有192人。年共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310万元其中:城市特困发供养金放48万,农村特困供养金发放262万,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96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费发放578人61万

  3、城乡医疗救助情况。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8号)精神,我县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在乡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以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部分后,全部得到了医疗救助。截止目前,城乡医疗救助共1520人,发放资金167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9人,发放10万元;农村医疗救助40人,发放37万元;“一站式”平台救助1471人,发放资金120万。

  4、临时救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15】3号)精神,我县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的社会救助项目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群众给予了一定的救助,截止目前为止,共救助5014  人,发放救助资金120 万元。

  5、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16号)精神,我县对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补贴30元对城乡低保家庭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失能补贴60。目前,全县低保户中的高龄老人共有1217人,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42万失能老年人191人,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15万元。

  6、经济困难的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5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政发【201621号)精神,我县对城乡低保中所有持第二代残疾证的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困难生活补贴50元。目前,全县低保户中的残疾人共有1540人,全年共发放补助资金77万元。

  7、分散供养的孤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1】66号)精神,我县对分散供养的孤残儿童每人每月发放困难生活补贴630元,全县共有分散供养孤儿40名,全年共发放供养金30万元。

  8、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2017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3人,共发放救助资金1万元。

  二、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创新双拥工作。

  1、截至2018年底,我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705人,全年共发放抚恤、生活补助费425.9373万元。

  2、认真完成市县安排的军队退役人员清零行动工作任务。全县共有统计退役士兵2567人,全部登记造册,活动中解决42名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的安置遗留问题,全部安置到事业单位工作。为参战人员发放“春节”、“八一”慰问金9.5万余元,“八一”建军节普遍走访慰问发放慰问水杯2567个,慰问信2567份,增进了军政、军民感情,推动了社会和谐稳定,未发生群体性赴省、进京访事件。

  3、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完成了完成了80%的采集任务。

  4、审批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生活补助46人。

  5、提供公益性岗位安排下岗退役士兵再就业17人,其中河道协管员12人,水库管理人员5人。

  6、为106名现役军人家属发放优待金241.1万元,其中大学生入伍奖励金23人,共7.9万元。

  三、突出社会专项事物建设、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1、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制定了方案,明确了部门职责;二是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三是培训骨干;四是购置办公设备,开展外调工作并基本完成。

  2、建成县综合福利中心。该项目选址于宁乡镇南街居委雷家沟小组,计划投资2604.3万元,已投资2000多万元。目前,该项目工程已完工。

  3、2018年建设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5个。目前5个照料中心已全部完工。

  4、婚姻工作。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婚姻登记处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创先争优,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以人为本、规范服务,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截止目前为止,我县已办理结婚登记1322对,离婚登记200对,补发结婚登记147对,补发离婚登记13对,圆满完成了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

  5、民间组织管理不断加强。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发挥登记机关职能作用,严格按程序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联合检查工作,保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自律、诚信,规范健康发展,目前共有社团2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3家,同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四、发挥政策“兜底”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

  一是深入调研,详细规划,做好帮扶村金罗镇益家村及下枣林付家塌的扶贫工作,准确校定43户贫困户,涉及贫困人口79人,一户一策制定脱贫办法,2018年已全部脱贫。将救助政策对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行了低保专项整治、五保、孤儿对象的核查,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落实各项提标政策,逐步实现低保线及贫困线两线合一。落实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全力发挥民政救助政策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兜底作用,帮助贫困人口早日走上小康。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全面开展。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刘建亮为组长,副局长吴青为副组长,涉及领域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通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摧毁一批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方式干扰破坏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垄断集体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一条,已上报县扫黑办。

  我局2019年的工作计划如下:

  1、进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制度,尽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对中心。同时,建立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医疗救助水平。

  2、全面了解登记优抚对象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建立完善数据库,为优抚对象提供精细化服务。  

  3、宣传贯彻《老年法》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优待政策,加快推进全县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  

  4、组织好、落实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努力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类信息采集、录入、地名标志设置和外包服务等工作。  

  5、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对养老院、福利院、殡仪服务场所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我县雷家沟福利院养护楼已完工,明年投入运营。我局准备落实日间照料中心的运营费补助,推动日间照料中心正常运行。

  6、加强摸查,一线深挖。利用基层民政部门进行一次大排查,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组织、重点领域。在排査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重点掌握其思想动态和活动范围,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现特殊情况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总之,我们通过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与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今后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能力、着力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优抚安置改革政策落实、着力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自己的贡献。

                             2018年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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