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为充分调动村(社区)民政协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全面推进基层民政工作,结合实际,决定对村(社区)民政协理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县所有村(社区)民政协理员
二、考核时间
每年度末
三、考核内容
依据聘书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及运用
年度末考核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由各乡镇民政助理员具体执行。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三个等次。各乡镇“优秀”比例不超过10%,基本合格比例不少于10%,考评结果与村(社区)民政协理员补助挂钩,县民政局按照乡镇报回考核结果发放补助。连续两个年度考评为基本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再胜任本岗位职责的,予以解聘。民政协理员补助为平均每人每月300元,采取一般补助加绩效考核奖金的方式进行发放,一般补助按季度发放90%的基本补助,绩效考核奖金按年度发放10%绩效补助(具体执行办法为:每季度扣发10%(90元)作为绩效考核奖金,年度末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双倍绩效工资,考核为合格的发放单倍绩效工资,考核为基本合格不予发放绩效工资)。
五、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做好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管理及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动民政协理员考核制度落实落细,打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考核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每年度末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统一汇总报民政局办公室。
中阳县民政局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