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
《2023年度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县农村养老保障专班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农村养老保障专班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度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
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阳县委办公室 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阳县2023年度国家和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办字〔2024〕5号)文件要求,中阳县农村养老保障专班对照考核评估反馈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为全方位提升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整改部署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聚焦国考、省考(日常监督)和自查发现问题,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突出重点、压实责任,找出根源、补齐短板,完善机制,以最大的决心、最坚决的态度,较真碰硬抓整改,点面结合促提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落实、政策落地,持续推动巩固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二、问题表现
(一)有部分享受低保人员中持证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部分监测对象申请低保后落实时间较长。
(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三、整改措施
(一)优化低保审核确认程序,及时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等政策制度,完善政策措施,简化优化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按规定程序纳入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确保救助申请动态清零。
(1)明确办理期限。各乡镇要明确低保审核确认的办理期限,包括启动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启动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初审意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确认等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期限。低保审核确认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人民政府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2)落实公示、公布制度。乡镇人民政府经调查核实提出的初审意见,应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低保审核确认完毕后,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数量、保障金额等信息应当在低保家庭所在村(社区)公布。信息公示、公布应当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无关信息。
(二)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关于规范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完成农村低保、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救助标准调整工作。
(三)按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落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山西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意见》(晋民发〔2020〕30号),不断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城乡低保金实行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按季发放,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四)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出台《中阳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低收入人口帮扶力度,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底线。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提高数据质量,坚持动态更新,设定监测预警指标,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
(1)及时完善更新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依托山西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各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摸排辖区内群众基本生活情况,符合低收入人口条件的,及时启动认定程序,定期更新我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
(2)加强部门联动,做到数据动态管理、准确有效、实现数据共享。各乡镇要确保平台数据库中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报送并获得相应的救助。同时向农业农村局推送预警信息,由农业农村局及时向人社、教育、住建、卫健、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推送预警信息,各部门、各乡镇按照部门救助政策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或其他必要救助帮扶。
四、整改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民政局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制定整改方案。
(二)整改落实阶段。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各乡镇要研究有效办法,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对共性问题全面排查整改,举一反三,确保问题真改实改、销号清零。
(三)验收总结阶段。9月1日前,对省考反馈个性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100%开展自评,各乡镇自评合格后提请县级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把国考、省考(日常监督)反馈问题排查整改作为当前最紧要的政治任务紧抓不放,要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峻性,坚决破除侥幸过关、消极应对思想和松劲厌战情绪,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做到找不出真问题不松手,问题不彻底整改不放手。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对照各自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压实乡镇相互监督责任,坚决按照要求完成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要把问题整改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既注重点上问题的整改,也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严把整改质量,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成效。同时,要对巩固衔接各项工作领域全面排查,全面检视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方面的短板弱项,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把整改的过程变成推动工作、深化提升的过程。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通过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方式,推动各乡镇压实整改责任,加快问题整改进度,保证整改效果。要强化过程管控、结果管控,紧盯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虚假整改、屡改屡犯、被上级通报或媒体曝光产生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