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机构:
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精心安排,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阳县民政局
2021年6月4日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开展察民情访民意工作的通知》(中学组发〔202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学组办发〔2021〕7号)安排,结合实际,现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办实事、解难题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主动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一百周年。
二、时间安排
2021年3月-12月。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办实事的成效凝聚民心,以解难题的成果汇聚民力,切实解决好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各类民政服务对象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
1.走访慰问民政服务对象和兜底保障对象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大力宣传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各
项社会救助政策,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教育引导救
助对象知恩感恩,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调查了解各项
社会救助、福利政策落实情况,收集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
建议;跟踪各类救助资金发放及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
养提标资金补发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并标清
项目名称。
2.排查兜底保障情况和其他生活困难人员。加强与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的信息比对,摸底排查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人口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排查“分类施保”、“低保减退”、“单人保”、“收入扣减”等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切实巩固住兜底脱贫成果。主动发现生活陷入困难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具体困难。通过走访了解困难群众的具体困难和需求,属于普遍性问题的,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属于个案性问题的,可适时启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专题研究解决。提升乡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的服务质量,推行救助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畅通社会救助热线并规范救助热线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提升为民办事能力和时效,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二)张贴“救助明白卡”
印制“救助明白卡”分发给各乡镇,要求各乡镇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知晓社会救助政策,明白自己已享受的各类救助金额。
签订特困护理协议
印发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加快签定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护理照料服务协议,完善分散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进一步提高分散供养对象日常生活水平,真正把特困供养对象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
督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内部治理,倡导节俭办会,压缩
规模,缩减开支,降低收费标准,有条件的可减免会费或不收取会费,真正为会员单位减负松绑、减缓压力。督导行业协会商会公示收费(会费)标准,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失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加大处罚力度,完善违法退出机制。严格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对涉及社团会费标准、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依规从严审核把关。
(五)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做实村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化“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民主协商月”活动,推动全县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多样化。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及社区社工人才发展,引领社会工作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六)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行动
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精
准发放,适时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根据省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方便残疾人办事。
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活动”
精准摸排,了解掌握我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现状。为已经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2021年参加高考,并被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就读本科、大专、中专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一次性助学金。
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月宣传活动”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继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优良传统,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
开展“点亮乡村·光彩惠民”公益捐赠活动
为改善各乡镇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生活环境,关心关爱老年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共建美丽乡村,郑州华之佳电器有限公司在我县开展“点亮乡村·光彩惠民”捐赠活动。“点亮乡村·光彩惠民”行动是一项为基层百姓献爱心、送光明的善行义举,也是完善我县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责成专人负责,协助郑州华之佳电器有限公司做好捐助和安装工作。各乡镇要做好捐赠物资统筹分配工作,太阳能路灯主要安装在乡镇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文化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捐赠活动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安装。各乡镇要统筹乡村力量,认真组织实施。捐赠仪式启动后,郑州华之佳电器有限公司即刻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各乡镇开展安装工作。
开展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工作
一是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积极应对“十四五”期间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适应新时代殡葬服务需求,县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将全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列为“十四五”期间重点项目和民生实事积极推动。
开展县级殡仪馆建设。目前前期工作包括选址阶段、立项阶段、规划及报建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四个环节,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后,我局委托代理服务公司实施项目全过程代理招标,已完成选址勘界,国土、林业等部门联审核查,可研评审,选址地址灾害评估,环境评估等工作,于6月20日前可完成土地预审和立项环节,争取8月初前具备开工条件。
开展公益性公墓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出台《中阳县关于推进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指导意见(2020-2023年)》,要求积极探索在不改变林地草地用途前提下进行林地、草地与墓地复合利用。可依法规范改造原有历史形成的墓地和集中安葬点。综合分析我县农村殡葬风俗习惯,本着便民、成本低、降难度的原则,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按照“小密度、广覆盖”和“化整为零”的思路推进,考虑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每个自然村规划1-2亩地作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利用3年时间逐步形成“规模适度、集中安葬”的公益性公墓区域。将村级公墓与交通、林业任务结合,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资金优势,完善相关设施,逐步变土葬为火葬。
二是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健全和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和殡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和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作用,推进移风易俗,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从完善村规民约,补充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内容,弘扬积极向上向善的民风民俗。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股室要把完成好上述任务作为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有力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实践活动落实落地。
抓好贯彻落实。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民政所加强与县财政局、县网信办、县卫健局等单位部门联系,聚焦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围绕2021年民政工作要点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任务,合力推进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加强成果报送。局机关各股室、各乡镇民政所要定期向局办公室报送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相关资料,便于局办公室定期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宣传组报送相关任务推进落实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