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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发〔2025〕66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5-09-02 17:05 来源: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印发《中阳县交通运输局汛期预警“叫应”机制》的通知

各中心、股室、执法分队:  

为落实吕梁市交通运输局有关汛期预警叫应工作要求,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响应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阳县交通运输局汛期预警“叫应”机制》,现印发你们,请各中心、股室执法分队遵照执行。

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8月20日        

中阳县交通运输局汛期预警“叫应”机制

为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响应,明确汛期公路灾害天气预“叫应”启动条件、预警措施、工作要求等,建立本工作机制。

  、启动条件

当收到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气象灾害预警和市、县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暴雨、强对流、山洪、地质(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预警时,启动预警“叫应”工作。

二、叫应措施

局办公室值班室接到预警后,立即转发各中心、股室,各相关负责人要及时回复应答,并报告局长,启动防御响应指挥部:

    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志宏)

副指挥长:副局长(王宝柱冯爱明)

  员:任亮星赵瑞光刘淑钧靳彦斌

王凤枝胡海雁斛洋海张小干

刘彦明张锁珍靳平王中丹杨晨凯  

1.指挥部全体成员24小时在岗待命。

2.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召开会商会议,听取各成员汇报防汛、备汛情况以及预警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防御工作。

3.指挥长或指挥长授权的副指挥长在局应急值班室,通过电话调度预警区域公路运营、工程建设、道路运输等,指导做好防御工作。

4.调集预警区域附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装备等救援力量到预警区域,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5.与县级公安、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畅通信息通道,及时共享信息,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雨情水情和监测预警情况。

6.公路中心、养护中心要对预警区域内高风险边坡、桥梁、隧道等路段全时巡查,组织对重要隐患灾害点位开展巡查,不少于2小时1次。

7.公路中心、养护中心、运输中心检查本辖区内应急队伍人员、物资、装备,确保随叫随到。

8.预警区域内各执法分队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实施县乡道路交通封闭,引导车辆就近驶离危险路段,严禁冒险通行。

9.运输中心通知公交、客运、出租营运车辆,及时停运,严禁冒险运营。

10.通过广播、抖音、微信、电视等媒介向社会推送预警和路况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出行。

11.组成现场指导组,由指挥长指定副局长带队,带领各相关中心股室有关负责人,赶赴预警区域,督促指导防御工作,会同属地政府开展灾情应对准备工作。

12.向县委、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报告防汛备汛工作情况,开展应急协调调度有关工作。

三、各中心、股室工作职责

1.局安全办:负责与县应急管理局、县住建局及有关单位建立应急队伍信息共享机制;督促有关中心、股室按照要求落实应急队伍建设和物资器材装备;组织协调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局综合办公室:负责气象预警信息报告;并通过媒体发布预警及路况情况;根据预警信息程度和涉及范围,组织、协调相关股室、公路建设、维护单位赶赴现场;负责配合完成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3养护中心:负责“叫应”各养路队,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负责预警区域内县乡公路风险路段与隐患点位排查、监测救援工作负责预警区域内县乡公路桥梁、隧道、高边坡等重要构造物技术状况监测工作;负责工程应急抢险山西夯实机械队、各养路队人员及隧道管理站应急机械、人员及物资的调运工作。

4.公路中心:负责“叫应”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负责预警区域在建公路项目摸排情况、停工避险情况;重点部位防护情况,受灾损失情况;督促相关项目做好撤离人员安置以及险情处置和工程实体状况监测,传达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气象和地质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在建工程施工单位提供预警信息;负责工程应急抢修华玉路桥机械队、各施工单位人员及机械的调运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抢险工程质量监督及技术指导。

5.运输中心:负责“叫应”公交、客运、出租企业负责人。负责预警区域涉及运营企业“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数量和运行线路、停运摸排工作;协调有关道路旅客、货物运输等企业预警区域受伤人员送医救治,分流安置无关人员,组织运输车辆对应急物资运送;负责中阳县惠通公交公司、吕顺达有限公司、中阳县顺程公交客运有限公司、中阳县万通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中阳县腾飞汽车出租有限公司车辆的调运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预警区域警戒保通工作,并开展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巡查排查工作。

7.车管办:组织调度有关车辆为救援工作服务;并负责局机关应急物资调运工作,做好后勤车辆保障工作。

四、纪律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中心、股室负责人为“叫应”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压实责任,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各责任人要实行叫应“AB”角,确保工作不断档,责任有落实。

2.严格请销假制度。各中心、股室负责人在汛期预警“叫应”期间,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不得随意离开单位、驻地。如确需离开,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干部外出报备手续。

3.加强信息报告。各中心、股室负责人要主动关注局办公室发布的预警信息,将本领域的山洪、泥石流、崩塌等险情、灾情信息,以及受影响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局值班室,杜绝信息空档、倒流。

4.如因违反汛期预警叫应工作机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责任中心、股室和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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