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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发〔2024〕40号

中阳县政府 www.sxzhongyang.gov.cn 2024-02-21 10:30 来源: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于印发《中阳县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消防

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中心、股室:

现将《中阳县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27

中阳县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消防

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批示精神,妥善解决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责移交及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有序妥善解决全县交通运输领域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消防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工作内容,坚守安全底线,最大限度提升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水平。

(二)依法依规、标本兼治。坚持严格执法,既不擅自附加办事条件,也不降低审批质量,确保事项办理经得起历史检验。对违法违规项目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切实推动隐患整改。

(三)新旧街接、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考虑历史、结合实际,做好新旧技术标准适用衔接。区分轻重缓急,合理确定分类处置政策,优化审批程序,先重点后一般,分类分步扎实有序解决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有关问题。

三、组织领导

长:王志宏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

常务副组长:冯爱明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长:王宝柱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建中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员:王冬冬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

靳彦斌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淑钧农村公路养护中心主任

斛洋海  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冯瑞旭同志兼任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整治范围

1998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实施后,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未经消防备案或备案抽查不合格未停止使用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构)筑物。

五、工作任务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4年2月7日前完成)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全面动员部署;要明确具体负责同志,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事事有人抓、有人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讲,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加强工作宣传,将政策讲透、讲清、讲到位,不断增强目标主体法律意识。

(二)清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29日前完成)

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与农村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县本级牵头建设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摸底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全县道路运输领域、城市公共客运领域的摸底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办公场所的摸底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

各相关中心、股室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监管领域组织实施全面清查;要厘清底数和问题原因,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确保信息数据完整准确,避免疏漏。要按时将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表(附件3)、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清查摸底汇总表(附件4),于2024年3月28日前报回领导组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各相关中心、股室要负责督促责任主体整改消防审验问题,并根据建筑使用功能的火灾危险性,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分类分期推进整改,要深入分析研判、厘清问题原因,根据职责分工,分类移送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涉及建设工程未立项的,移送发改、行政审批部门出具相关意见;未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移送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相关意见;未进行消防设计或消防设计遗失的,由责任主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相关文件;各承担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工作的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出具相关问题办理意见;涉及建设工程未审未验的,移送住建、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出具相关办理意见,出具意见的单位要将处理结果函告移送单位。

各相关中心、股室要及时跟踪问效,掌握并解决相关责任主体在审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确保既有建设工程应审尽审、应验尽验:

1.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专用车站、码头及人员密集场所整改。

2.2024年12月20日前,完成其它建设工程的整改。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6月10日前)

在此基础上,力争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问题,有效防范化解既有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风险隐患,汇总梳理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局各牵头科室整改工作经验,分析困难和问题成因,及时出台相关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中心、股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站位,全面动员部署、科学统筹协调,积极做好政策宣讲、推动相关责任主体树立法治意识,积极主动申报消防审验,按照方案要求,合理制定计划,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工作,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产权人)依法履行既有建筑消防设计、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原建设单位已灭失法定主体资格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主体责任,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依法依规对既有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质量负主体责任。各相关中心、股室负责人要加强检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对责任主体不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不配合整治行动,拒绝整改的,依法依规处罚。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相关中心、股室要在专项整治中深入剖析造成消防审验问题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着眼长远、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各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事前、事中、事后协同监管机制,厘清审批、监管职责边界,确保各类建设工程应审尽审、应验尽验。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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